发放高温津贴是法定义务

2024-06-26 08:03 来源: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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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浩)

发放高温津贴是法定义务

2024年06月26日 08:03   来源:北京日报   杜梨

  近期,北京市多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建筑、电力、环卫、快递、配送等露天作业人员相对集中的行业开展联合检查,依法重点检查防暑降温、高温津贴有关规定落实情况。

  炎炎夏日,酷热难当。室内工作者还可依赖空调、风扇等降温设备,快递小哥、外卖骑手、保洁人员、建筑工人等户外劳动者却不得不直面热浪。《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这是对劳动者超常消耗和特殊付出的尊重与补偿,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益,理当落实到位。

  高温津贴年年说,但这项“热权益”时常遭遇某些单位的“冷处理”,或是故意忽视、缺斤少两,或是以白糖、茶叶、饮料、西瓜等“福利”替代。拿不到真金白银补贴的劳动者,为了避免让领导觉得自己较真,往往也就默默吃了“哑巴亏”。必须指出,高温津贴不是什么额外的补偿,而是保障职工健康与劳动权益的必要支出,必须依法依规以货币形式足额计发且单项列明。以联合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落实责任、守护高温之下的劳动者权益,很有必要。

  酷暑逼人,关爱户外劳动者,不能止于发放津贴。极端高温之下,热浪不仅会导致中暑、热射病等,还会增加呼吸、神经系统等疾病的发病风险。用人单位需密切研判天气状态,科学调整工作安排,该轮班要轮班,该停工要停工,该缩短工时要缩短工时;同时,加大现场防暑降温设施的投入力度,为劳动者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各级工会也不妨多搭建些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全社会也要更加尊重理解户外工作者,遇事多换位思考。多措并举、多方合力,方能最大限度减少高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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