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协商调解 让劳动关系更和谐

2022年11月18日 10:01   来源:杭州日报   王俊勇

  工资发放不及时、公司强迫加班怎么办?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政法委等九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着力强化劳动人事争议领域的协商调解力度,健全多元化处理机制,推动最大限度以协商调解等方式化解争议,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

  这一思路着眼于将解决问题的关口前移。在我国,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人事争议,解决办法有协商、调解或仲裁、诉讼等方式。近年来,随着新经济、新业态的迅速发展,劳动人事争议也相应增加。从解决争议的几种途径来看,仲裁和诉讼这两种方式往往要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劳动者解决争议的成本较高。如果能采用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争端,就可以将问题化解在初始阶段,缩短处理争议的时间,既降低了劳动者维护权益的成本,又节约了司法资源,是令多方受益的做法。

  加强劳动争议的协商调解,需要劳动部门、工会、司法机关等相关机构都参与进来,尽可能形成推动协商调解的合力,依法依规进行协商调解。在现实生活中,劳动人事争议发生时,用人单位往往处于强势地位,劳动者想要平等协商难度较大。部分用人单位也难免抱着“拖得起”的心态,拖延处理争议的程序。这就需要有关部门搭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平台,推动双方沟通对话,互相表达利益诉求,让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法律框架内得到平衡。

  在这方面,有关部门已经进行了探索。据悉,最高人民法院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今年1月建立了“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到9月底,共有16036家调解组织、23718名专业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参与诉前调解纠纷3700余件,调解成功率85.8%,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可以说,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对于这些具体的案例,不妨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可全面推广的制度,尽可能把解决争议的成本降到最低。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到,要“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有争议不可怕,重要的是合理合法进行化解。期待有关部门在劳动人事争议的协商调解方向多探索、多实践,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为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贡献新智慧。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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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1-18 10:01 来源:杭州日报 王俊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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