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怎么用?……用好用活科技人才,回答好这些问题是关键。日前,科技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旨在以“立新标”为突破口,创新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创新活力,发轫于优良的制度。长期以来,传统的人才评价体系不合理,导致人才把精力过多投入到职称评审、项目申报等竞争上,滋长了急功近利、浮躁浮夸等不良风气。对此,中央反复强调要改革科技评价制度,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近年来,相关部委、高校、科研院所等纷纷出台政策,大力推进以“破四唯”(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为核心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改革,引起科研人员的广泛反响。
但通过各地实践来看,人才评价的痼疾尚未被根本扭转,个中原因值得关注:一方面,有的地方只“破”不“立”,把凡是与“四唯”沾边的标准都去除,反而导致没有客观标准,“跑关系”“托人情”“走后门”等卷土重来;另一方面,有的地方想“立”而不能,缺乏自主评价人才的意识和能力,寄希望于“等”“靠”“要”,人才评价工作进展缓慢。推进科技人才评价改革,不能一“破”了之,也不能“立”而不“破”,而是需要把“破”与“立”有机结合起来,既要大刀阔斧地“破”,也要旗帜鲜明地“立”。《方案》直指“破四唯”后“立新标”不到位、评价方式创新不到位等问题,用意即在于此。
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复杂程度高、改革难度大。《方案》牢牢把握“立新标”的试点目标,从单位内部和外部环境两个方面进行系统部署:所谓单位内部,主要是明确试点单位根据自身需要探索科技人才分类评价的新标准、新方式、新机制等;所谓外部环境,主要是考虑到各部门、各行业具有各自特点,要调整机构绩效评估指标,推动落实科研相关自主权等。如此可以实现内外协同联动,探索形成有利于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
《方案》最大亮点在于细化分类了四类试点任务,即承担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社会公益研究等。其中,“国家重大攻关任务”首次纳入创新活动类型,体现出了支撑国家安全、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导向;基础研究是整个科学体系的源头,因此更倾向于实行以原创成果和高质量论文为标志的代表作评价,探索引入学术团体等第三方评价、国际同行评价等,鼓励埋头探索真理;应用研究具有实际应用价值,要以技术突破和产业贡献为导向,重点评价成果转化产业化、产学研深度融合成效等代表性成果,引导把论文写在一线;社会公益研究具有明显的公共性,要支持科研事业单位探索试行更灵活的薪酬制度,稳定并强化从事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的科研人员队伍,为他们安心科研提供保障。
国家发展靠人才,民族振兴靠人才。期待各试点单位大胆创新探索,为科技人才评价改革探索经验路径,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做法,助推更多科学家和科技工作者登上科学高峰,为科技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