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网信办日前启动“清朗·暑期未成年人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聚焦7类网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明确提出严禁16岁以下未成年人出镜直播,并要求严肃查处炒作“网红儿童”、诱导未成年人打赏等行为。
网络直播方兴未艾,其中部分主播低龄化现象,成为愈发引起社会关注的新问题。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2019年发布的《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政策研究报告》显示,4.25亿网络直播用户中,青少年观看直播的比例达到45.2%。近年来,3岁女童被喂成70斤当吃播赚钱,“小马云”被机构以帮扶为名签约服务直播带货,还有不少孩子成为搞笑段子、危险炫技、打色情擦边球的视频主角……一时间,许多未成年人被家长或机构推到镜头前,或是“卖萌”,或是“卖怪”,或是“卖惨”,上演各种乱象,成为流量经济时代名副其实的“摇钱树”“工具人”。
未成年人处在价值观形成阶段,主播低龄化的多方面危害是显而易见的。比如,刻意模仿编造成年世界的搞笑段子,很可能影响他们的是非观念;过早地沦为商业“工具人”,不利于他们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更何况,前文提到的种种未成年人主播乱象,本身就游走于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劳动法等相关法规边缘。事实上,近年来,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儿童保护相关机构,再到公共媒体,围绕限制未成年人当主播的呼声一直不断。中央网信部门出台意见要求,明确未成年人出镜直播年龄界限,无疑是及时必要之举。
同时,也要看到问题的复杂性。如,最直接的,相当比例的低龄化主播,其背后的推手是那些急功近利、唯利是图、毫不顾忌孩子健康成长的家长。又如,客观上,随着互联网普及,以“00后”为主体的青少年原本就是“网络原住民”,再加上电子产品广泛使用、数字化教育手段不断推广,几乎不可能完全屏蔽他们在日常生活中与无处不在的网络世界互动。就此而论,主播低龄化只不过是问题的冰山一角。除了设定年龄红线外,依然需要包括家长、学校在内的各方加强对未成年人触网、用网的教育引导;需要家长正视问题危害,既在正确使用互联网方面以身作则,又在保护孩子远离互联网弊害方面尽责。
对监管部门来说,既然明确了红线,就要加大监督落实力度,强化平台责任,不断规范未成年人的网络空间,压缩网络乱象的生存空间。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