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二次创作”是否可以?边界亟待明确

2021年04月28日 18: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短视频侵权影视作品备受诟病。近来,数百名艺人表态联合抵制短视频侵权行为。随后,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发布会上,中宣部版权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要继续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坚决整治短视频平台以及自媒体、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未经授权复制、表演、传播他人影视、音乐等作品的侵权行为。

  要唤醒“装睡”的侵权者

  短视频侵权行为愈演愈烈,一方面是成本低、产量大,带来更多广告和流量;另一方面,面对短视频海量信息,监管有所滞后,不少侵权者存在“法不责众”“天塌了有个儿高的顶着”等侥幸心理。

  短视频侵权现象,不仅侵犯了创作者和相关有经营资质机构的权益,更打击、蚕食了原创精神,让文化市场上本就不足的原创精神雪上加霜——多年前,相关部门便透露,国内很多文化艺术作品创造力不够,90%的作品属于模仿和复制。如今,这样的情况仍未彻底改变。

  要唤醒“装睡”的侵权者,需要权威部门的强硬声音和坚决手段。4月23日,国内超70家影视传媒机构及500余位艺人发布联合倡议书,呼吁短视频平台推进版权内容合规管理,清理未经授权的内容;4月25日,职能部门表示要加大对短视频领域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相信这些声音一旦化为行动,一定会对相关侵权行为形成更多、更大震慑,压缩一些自媒体野蛮生长的空间。【详细

  确定合理的使用边界

  版权保护,说到底不是服务于某家机构或者平台的利益,而是为了维护更加开放包容的创作环境。当然,版权“合理使用”的边界在哪里,至今仍然存在着较多争议,比如引用多少原始素材、二次加工融入多少独创元素才算侵权等。这就需要在实际的市场运转过程中,各利益相关方去不断摸索和碰撞。【详细

  有鉴于此,互联网平台对短视频的合规化治理需要引入新的授权机制。首先,互联网平台应通过“最终用户许可协议”直接获得所有平台上网络用户的授权,使得该平台上的短视频能够在本平台范围内自由传播,解决了短视频内部相互授权的交易成本问题。其次,互联网平台应向长视频内容提供者集中支付版税,为其平台内部的短视频二次创作提供合法来源,促使“职业创造内容”的行为完成合法化转型。最后,互联网平台应逐步健全技术措施,在自己平台上对没有获得授权的长视频使用行为施以技术比对,在合理技术成本内屏蔽侵权行为。【详细

  目标是为了促进文化繁荣

  著作权保护的目标是为了促进文化繁荣,而绝非遏制信息传播技术的发展。长短视频的侵权之争也不应仅以经济利益纠纷为重。多如牛毛的短视频传播速度快、时效短,版权监测难度大、成本高,在具体维权过程中也存在维权成本较高、判赔金额相对较低、证据收集难度大、维权周期较长等难题,但是这不能成为漠视短视频侵权乱象的理由。

  健康的网络视频版权生态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监管部门应加快制定短视频的版权监测保护行业标准;相关短视频平台也应当对此积极回应,如可以购买影视版权,再通过会员制等方式将版权下放给创作者个人;个人更应提升版权意识和道德责任感,我们共同期待一个干净清朗的创作空间。【详细

  微言大义:

  @电影瞎扯淡:几分钟看电影就是亵渎电影。

  @墨默llmm:短视频是非常好的推广和传播渠道,我现在基本看剧、看综艺,都是短视频看到感兴趣的了才会去看正片。

  @粮多高产:行业规范,企业才能走得长远。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未经允许,对影视作品等进行“二次创作”,是名副其实的侵权行为,理应受到法律惩处。但是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有的短视频实际上很好地宣传了影视作品,也为短视频平台带来流量和利益。所以,对短视频的“二次创作”,可以各方共同协商,探讨合理合法的使用边界。比如短视频平台方担起主体责任,向版权方付费,向短视频创作者收取一定的费用,从而形成互利共赢的局面。

  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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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视频“二次创作”是否可以?边界亟待明确

2021-04-28 18:20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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