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薛洪言:P2P接入征信系统是好事

2019年09月06日 06:57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近日,媒体记者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获悉,《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已于9月2日下发。《通知》要求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引起市场广泛关注。

  于P2P平台,这是合规过滤器。对于征信系统,合规性强的平台敢于接入、愿意接入;合规性差的平台唯恐避之不及,那些虚构借款人的平台、涉嫌自融或关联贷款的平台、贷款利率超标的平台、借款金额超标的平台等,肯定不敢接入。所以,要求P2P平台接入征信系统,将加速不合规平台退出。

  于出借人,这是一层保护伞。此前,由于多数P2P平台未接入征信体系,一些借款人存在侥幸心理,导致恶意逃废债一度盛行,即便一些平台或地方协会在官网披露失信人信息,仍收效甚微。接入征信系统后,债权债务关系得以保全,这对借款人是个强大威慑,恶意逃废债必将收敛,于出借人而言,资金安全获得了保障。

  于借款人,这是一把双刃剑。若正常还款、信用行为良好,接入征信体系,能完善借款人信用画像,提高其信用评分,是好事;若存在严重多头借贷行为,接入征信体系,糟糕的信用状况曝光,势必被金融机构“嫌弃”,影响后续房贷、车贷。

  于征信基础设施,这是一种优化完善。截至2019年6月份,央行征信系统累计收录了9.9亿自然人、2591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有关信息。其中,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超过5亿人(官方数据显示,2017年11月份已达4.8亿人)。人数虽已不少,但缺失了互联网贷款记录,难以准确刻画借贷群体的多头借贷状况。此次推进P2P接入征信系统,补充互联网金融数据源,把多头借贷客群暴露于阳光下,在化解多头借贷、防止特定群体杠杆率快速提升等方面,可更好发挥作用;在助力金融体系发力普惠金融方面,这也是重要的提升。

  不过,推进P2P接入征信体系,仍有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一是确保征信数据报送质量。当前,P2P备案希望渺茫,在征信接入过程中不排除部分平台配合度不高,个别平台甚至存在人力保证和技术支撑的双重缺失,在数据口径、数据质量等方面未必能严格按照规范报送,反而可能带来负面影响。此次集中开闸,如何确保数据质量,需要在细则中予以明确。

  二是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一方面,需要关注双重报送问题。当前,P2P普遍向助贷转型,在P2P全面接入征信系统时,是否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同一笔借款,P2P平台报送一次,资金方的银行报送一次,且可能因口径问题双方报送数据不一致,在系统中产生两笔不同的记录。另一方面,也需要建立有效的争议处理机制。征信事关借款人切身利益,征信异议是常有的事。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可向报送数据的金融机构提出异议申请,由金融机构做信息更改。目前,P2P行业正处于集中清退期,一旦机构退出行业,借款人的数据异议应交给谁受理,该如何核实、更正,还是一律作“异议标注”,这需要周全考虑。

  (作者系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 薛洪言,本栏目话题由今日头条提供大数据分析支持)

 


点击图片进入专题↑↑↑

(责任编辑:武晓娟)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让逃废债者无处可逃    2018年09月07日
  • ·“裸条”借贷毁“三观”(图)    2016年06月14日
  • ·从源头入手铲除“套路贷”毒瘤    2019年04月11日
  • ·网贷平台现强者愈强格局    2017年07月27日
  • ·网贷平台不可乱作为    2016年06月20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

    薛洪言:P2P接入征信系统是好事

    2019-09-06 06:57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近日,媒体记者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获悉,《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已于9月2日下发。《通知》要求P2P网贷机构接入征信系统,引起市场广泛关注。

      于P2P平台,这是合规过滤器。对于征信系统,合规性强的平台敢于接入、愿意接入;合规性差的平台唯恐避之不及,那些虚构借款人的平台、涉嫌自融或关联贷款的平台、贷款利率超标的平台、借款金额超标的平台等,肯定不敢接入。所以,要求P2P平台接入征信系统,将加速不合规平台退出。

      于出借人,这是一层保护伞。此前,由于多数P2P平台未接入征信体系,一些借款人存在侥幸心理,导致恶意逃废债一度盛行,即便一些平台或地方协会在官网披露失信人信息,仍收效甚微。接入征信系统后,债权债务关系得以保全,这对借款人是个强大威慑,恶意逃废债必将收敛,于出借人而言,资金安全获得了保障。

      于借款人,这是一把双刃剑。若正常还款、信用行为良好,接入征信体系,能完善借款人信用画像,提高其信用评分,是好事;若存在严重多头借贷行为,接入征信体系,糟糕的信用状况曝光,势必被金融机构“嫌弃”,影响后续房贷、车贷。

      于征信基础设施,这是一种优化完善。截至2019年6月份,央行征信系统累计收录了9.9亿自然人、2591万户企业和其他组织的有关信息。其中,有信贷记录的自然人超过5亿人(官方数据显示,2017年11月份已达4.8亿人)。人数虽已不少,但缺失了互联网贷款记录,难以准确刻画借贷群体的多头借贷状况。此次推进P2P接入征信系统,补充互联网金融数据源,把多头借贷客群暴露于阳光下,在化解多头借贷、防止特定群体杠杆率快速提升等方面,可更好发挥作用;在助力金融体系发力普惠金融方面,这也是重要的提升。

      不过,推进P2P接入征信体系,仍有一些问题值得关注。

      一是确保征信数据报送质量。当前,P2P备案希望渺茫,在征信接入过程中不排除部分平台配合度不高,个别平台甚至存在人力保证和技术支撑的双重缺失,在数据口径、数据质量等方面未必能严格按照规范报送,反而可能带来负面影响。此次集中开闸,如何确保数据质量,需要在细则中予以明确。

      二是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一方面,需要关注双重报送问题。当前,P2P普遍向助贷转型,在P2P全面接入征信系统时,是否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即同一笔借款,P2P平台报送一次,资金方的银行报送一次,且可能因口径问题双方报送数据不一致,在系统中产生两笔不同的记录。另一方面,也需要建立有效的争议处理机制。征信事关借款人切身利益,征信异议是常有的事。一般情况下,借款人可向报送数据的金融机构提出异议申请,由金融机构做信息更改。目前,P2P行业正处于集中清退期,一旦机构退出行业,借款人的数据异议应交给谁受理,该如何核实、更正,还是一律作“异议标注”,这需要周全考虑。

      (作者系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 薛洪言,本栏目话题由今日头条提供大数据分析支持)

     


    点击图片进入专题↑↑↑

    (责任编辑:武晓娟)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