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8”大促,买卖双方权益保障不能打折

2019年06月04日 10:31   来源:深圳特区报   谢仕亮

  电商“6·18”大促来袭,除了优惠外,消费者同样在意,在如此大规模的促销中,是否能得到优质的售后服务?也有人开始关心,买家权益得到保障了,那么商家的权益谁来保障?

  谈到网购售后服务,大家首先想到的应该是网络购物平台中常见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这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障,让消费者无论是对款式不满意,尺码不对还是上身效果不佳,都能直接申请退货,藉此解决消费者对商品质量等方面的顾虑,以契合网购的快速发展形势。

  电商平台搞“6·18”大促,史上投入最多也好,活动规模最大也罢,但在对消费者“七天无理由退货”权的保护上不能打折扣,在保证平台商品优惠之外,更要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同时,还需想方设法让更多消费者享受“闪电退货、极速退款服务”,提高购物体验。

  当然,消费者滥用退货规则的现象也屡见不鲜,除了前些日子几次登榜微博热搜的“买18件衣服旅游后退货”事件,还有不少商家也纷纷吐槽遭遇“试穿族”“试用族”“羊毛党”,有苦难言。更有甚者,一些买家结成“互帮退货群”,利用无理由退货规则实现“以旧换新”。要知道,一边诚不欺客,一边不滥用规则,买卖双方诚实守信才能形成良好的消费环境。这些“试穿族”“试用族”“羊毛党”的行为看似“聪明”,实际上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这类行为最终损害的是整体消费者的权益,增加的是整个社会的运行成本。

  不管是在“6·18”“双11”还是在日常,都要打造优质的网购环境,电商平台讨好顾客的同时,也要照顾卖家权益,让买卖双方处在平等地位。因此,电商平台应当更好地履行义务,担负更多责任,特别是在面对买家和卖家各执一词时,要运用工具技术优势,做好调查举证,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加强对滥用退货权利行为的甄别,为受害者撑腰,营造优质网购环境。比如,阿里巴巴为买家建立网购诚信数据模型,买家信用好的,除了会获得平台给的权益外还能凭良好的购买记录获得商家给予的权益;另外还对卖家实施信用分管理,平台根据卖家的信用分数,提供相应的经营保障服务等,这些做法对电商服务进化、网购环境净化都大有裨益,值得借鉴。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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