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坚持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中心城市是城市群的核心,是新型城镇化的主体部分,是国家创新资源、高端资源集聚和社会资源重配的重点地域,也是国家发展总体格局中最为核心的载体。“以中心城市引领城市群发展”,对于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优化区域发展格局、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因此,要高度重视中心城市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中心城市的新崛起:人口迁移“大城市化”的必然结果
从1978年—2018年,中国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增加到8.3亿,我国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接近60%,已进入城镇化中后期的相对趋于成熟的阶段,此时人口城镇化的增速明显放缓,以往由“村”而“城”的人口迁移模式已逐渐式微,转而出现形式多样的再城镇化过程以及微小规模的逆城镇化过程。在人口迁移过程中普遍存在优质公共服务和范围经济偏好,促使中小城镇人口向大中城市的再迁移,这已成为新型城镇化的一个重要表征和主流形态。据有关数据显示,2012年以来人口逐步加速向大城市和特大城市集中,而中小城市人口流入并没有显著提升。在人口“大城市化”的趋势性作用下,资金、技术等要素资源向大城市不断集聚,形成了以中心城市为主导的资源配置格局,一大批新中心城市崛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内的中心(核心)城市地位更加突出,成为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主要平台。在区域再城市化过程中,中心城市吸聚了大量的区域腹地资源,牵动着周边区域的再发展。在中心城市与中小城镇之间便形成了一种新的结构重构,中心城市越来越强大,中小城镇的发展则因多种因素而走向分化。因此,从国家整体城镇格局看,中心城市的主导作用是大城市偏好的必然结果,是国家发展必须借重的一种趋向与大势。
充分发挥中心城市资源配置主导功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心城市在快速的城镇化中发挥了独特的引导资源配置功能,在其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效应作用下,城乡生产要素的总体配置效率得到提升,中心城市成为优化国民经济结构、提高经济质量的关键节点和重要环节。由于中心城市的生产和交换的集聚,其与周边区域构成了较强的经济辐射作用,通过生产的分工、协作和扩散以及互通有无的交换,在区域经济中承担着组织和协调的功能。而在进入成熟型的都市圈,同城化成为一种更为明显的趋向,形成以中心城市为核心向外延伸的经济生活圈,人口流动、空间布局、产业结构不断调整,中心城市与周边区域在速度、比例、结构之间相互协调,引领了城市群及区域经济格局的整合优化。在此过程中,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立足点,中心城市医疗、教育、文化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共享,跨城居住生活治理体系的建设成为一种必须。从而也实现了中心城市在交通一体化、生态环保、产业升级以及公共服务等多个领域具有先锋作用,整体上引导着新型城镇化朝着更加注重完善城市功能、提高居民生活品质、保护生态环境和推动产业升级的方向发展。
充分利用中心城市的蓄水池功能,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在区域经济的核心-边缘体系中,中心城市作为核心-边缘体系的核心,是区域思想创新、科技革命的源头。中心城市凭借其强大的多样化服务功能,支援周边腹地、中小城镇及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在现有的创新空间体系中,只有中心城市才能集聚创新资源,才能形成良好的创新生态,特别是科技创新的生态。在创新人才的集聚中,只有中心城市才能提供比较充分的优质生活服务,满足创新人才的高质量生活需求。更为重要的是,只有中心城市才能全方位、高质量地提供科技信息服务、科技研发服务、科技金融服务、科技商贸服务等,为创新创业提供充分的产业基础;而且,中心城市在公路、铁路、港口和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配套上的枢纽型地位,提升经济运行的整体效率,为创业创新活动的深化打开机遇之门。因此,应充分利用中心城市在创新生态形成、创新资源集聚以及科技革新输出上的优势,形成高能级的人才集聚高地和创新的策源地。
强化中心城市的节点功能,引领和重塑区域城乡发展新格局
在区域城乡空间体系要素中,以中心城市为节点,在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流量因子的作用下,借助其现代化的城市轨道交通、完善的城际基础设施、发达的航运功能和良好的市场环境,并逐渐向腹地延伸,进而有利于形成以城市群为主体,都市圈、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空间格局,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而且,也有利于带动乡村振兴,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因此,需要从规划协调、政策协同、制度安排及社会参与等不同层面推动以中心城市为引领的空间治理重构。
(作者白国强系广州市社会科学院科研处处长、研究员)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