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钱没进我个人口袋,全都用在还村里公益事业建设产生的欠账上,怎么能算违纪?”面对纪律处分决定,江西省浮梁县西湖乡合源村村委会主任余焱章“叫冤”道。
扶贫攻坚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在于精准。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的庄严承诺。确保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脱真贫、真脱贫,时间紧任务重,尤其是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更应该发挥其精准的作用。
“知标本者,万举万当;不知标本者,是谓妄行”。面对贫困病,“没钱”是其中的一大问题,而要解决好这个问题,就是要让扶贫资金“活起来”,能够用在“点子”上,才能让贫困群众的腰包都“鼓起来”,这样才能让他们的日子好起来。
但是,当扶贫资金用在还村里公益事业建设产生的欠账上,这看起来是没有私用,但是真的没有乱用吗?显然是乱用了。扶贫资金的使用应该是专项资金,专项使用,而不是只要不用在私处,就不是违纪。
自然,这位干部因扶贫专项资金使用的不精准而被处分也就合理了,而他的“叫冤”恰恰说明了在扶贫的过程中,他的扶贫思维还不够精准,在认识上还存在不足,才会认为扶贫资金只要未私用、未乱用就不是违纪。
同时,还要看到扶贫专项资金就这样被用在他处,也暴露出了监督上存在“空白”,监督在针对扶贫资金的使用上没有实现“精准滴灌”,才让一些扶贫资金跑偏了,也就容易导致扶贫的成效不如人意,这也说明了在扶贫资金的有效使用上,有效的监督也不可少。
要打赢脱贫攻坚战,必须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造血”功能,让扶贫资金能够更精准的使用,才能够栽出“脱贫树”,摘掉“贫困帽”。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