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的重点举措,强调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其中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的,加大返还力度。
就业是经济的“晴雨表”,更是社会的“稳定器”。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今年三季度末,全国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82%,降至10多年来低位。从数据来看,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态势。当然,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稳就业仍然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就业工作的突出重点内容。国务院日前印发的《意见》就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的重点举措,将释放多重利好。
促进就业稳定。就业是民生之基,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钱袋子”。在经济运行稳中有变、经济下行压力有所增大、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情况下,实现高质量的就业,既能够促进群众增收和保障基本生活,也可以实现自身价值追求。今年7月31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就明确强调要稳就业。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意见》出台就顺应了发展需要,有助于稳定就业。
缓解融资难题。在影响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因素中,融资困难堪为最大阻碍。一些民企就因为资金不足后继乏力,生产和经营都处于疲软状态。甚至还有民营企业家形容经营发展中遇到的困难为“三座大山”,即市场的冰山、融资的高山、转型的火山。“鼓励各地优先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低费率的担保支持”、“提高小微企业贷款可获得性”等等,《意见》出台也有助于破解融资难顽疾。
振兴实体经济。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的立身之本,是财富创造的根本源泉。不论经济发展到什么时候,实体经济都是我国经济发展、在国际经济竞争中赢得主动的根基。当前土地、劳动成本上升,资源、环境约束趋紧,也导致实体经济遇到困难,部分企业家出现信心不足。从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方面考虑,今年以来央行已经连续四次降准。在稳就业、缓解融资难同时,《意见》也有助于振兴实体经济。
“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65089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6.7%,足以表明中国经济稳的格局没有改变,进的态势持续发展,新的力量快速壮大。随着《意见》出台,以及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和措施的深入实施,相信就业难问题必将得到有效缓解。再加上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实体经济发展必将迎来又一个春天,推动中国经济在高质量发展的轨道上行稳致远。(杨飞,陕西省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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