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餐前消费确认制”能否杜绝宰客?

2018年10月12日 14:09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近日,为规范旅游业明码标价行为,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黑龙江省旅游业明码标价规定(试行)》(简称“规定”)。除了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餐饮经营者还将实行“餐前消费确认”。在顾客点餐后,将菜品(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标注在二联点菜单上,现场交消费者签字确认后才可下单上菜,同时应将结算联交给消费者,按消费者确认的价格进行结算。该规定自11月1日起施行,试行一年,配套解读将在近日发布。

  餐前消费确认,为景区餐饮市场立规矩

  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雪乡事件”,一度使得黑龙江的旅游环境备受质疑。如今,痛定思痛,赶在今年冬季之前,当地出台了一揽子新规来防患于未然,这很及时也很有必要。在其中,“餐前消费确认制”,无疑最为引人关注。其虽然是一个极其细微的制度设计,但看起来也是最实用、最管用的。事实上,在旅游经济发展这么多年后,各地市场监督和消费维权的机制大框架早已成型,在此背景下,针对具体问题查漏补缺的细节创新,显得尤为重要。【详细

  现在的菜单,有的是“一客”,有的是“一例”,有的是“一斤”,很容易造成误会。而在点菜时,消费者由于逐一点菜,或者还有电子点菜,对于消费具体数字,并没有一个准确预知。这时,如果有“餐前消费确认”,就能避免不必要的误会,做到事实上的明白消费。【详细

  能否杜绝宰客?

  对景区餐饮这类节令性极强并且多为“一锤子买卖”“赚外地人钱”的特殊市场来说,其地域性的营商思维和全行业的价值取向,都有着根深蒂固的惯性。这不仅是黑龙江一地的问题,许多热门旅游目的地都是如此。当经营者没有“做长久生意”的自觉,而只是怀着“捞一笔算一笔”的心态赚快钱,那么他们注定还是能想出各种花招给游客挖坑设陷。【详细

  徒法不足以自行,如何更好地贯彻执行这项规定才是重中之重。很多消费者没有餐前认真核实菜品价格的习惯,如果不进行有效宣传,消费者可能想不到餐前签字确认;如果商家不按照签字后上菜的规定执行,不了解新规定的消费者也不会主动提出。【详细

  让景区餐饮市场靠拢大众餐饮,才是大势所趋

  说起来,“餐前消费确认”等规定只是一个小细节,但却是相关价格法律法规在旅游业的细化,在规范旅游各环节的价格上走出了关键一步。【详细

  指望“餐前消费确认”化解所有微观消费过程中的宰客风险,自然不切实际。但也应该看到的是,此举背后,政府部门引入成熟市场惯例和标准化服务流程来改造当地封闭、混乱餐饮市场的决心。说到底,让景区餐饮市场靠拢大众餐饮的主流模式,乃是大势所趋。【详细

  微言大义:

  @我能改名:这个好,希望全国餐馆都这样。不要再一包纸一碟咸菜的给我强制消费了。

  @陕西检察 :翠花,上酸菜!翠花:客官,请您先签字。

  @我是马男阿:哈尔滨人表示大部分餐馆都是很良心的,只有黑心商家在那里败坏风气,欢迎大家来玩儿。

  @安心包饺子:三亚也该引进,毕竟都是老乡。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在以往的一些消费纠纷中,信息不透明是原因之一,“天价鱼”“天价虾”等事件就是如此。此次,黑龙江推行“餐前消费确认制”,等于为防止产生价格诈欺做了“预处理”,有利于保障游客的知情权,减少经济纠纷。接下来,如果景区餐饮店能摈弃做“一锤子”买卖思路,向大众餐饮模式靠拢,诚信经营,则更能迎来长远发展。

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责任编辑:武晓娟)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