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父“出租”亲骨肉 养育之意何在?

2018年10月10日 08:00   来源:红网   董浩燕

  河南商城县男子刘明举前后共生育8个孩子,其中女儿老二被拐,另一个孩子意外死亡,剩余6个孩子中,有5个曾被“出租”给小偷,为行窃打掩护,每个孩子每年“租金”从400元涨到5000元。在其捆绑、虐待子女的事被邻居举报后,村委会起诉要求撤销其夫妇对6个孩子的监护人资格,并最终胜诉。目前,6个孩子由商城县民政局监护,其中,老大跟姥姥、姥爷同住,其余5个孩子已被送往福利院。(10月8日澎湃新闻)

  “(孩子)满月之后就‘租借’出去,到五六岁送回来,‘租’了五个(孩子),捞了一笔收入”,在孩子心智发育的重要阶段,他们被父母“出租”作为小偷行窃打掩护的工具;“他(父亲)老捆我们”“他老打我们,使劲打”,这是其中的两个孩子亲口说出的话。

  年纪尚幼的他们从没有在这个家庭中得到温暖和安全感,有的只是冰冷的绳子和扎心的痛,更别奢求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会有接受教育的意识。母亲是智障精神病患者,父亲有暴力倾向,法律对于这位父亲的惩罚是什么、是轻还是重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对于孩子们来说,家是什么?父是什么?他们或许从来都不曾有机会感知。

  面对已为人父的刘明举的行为,我们不禁会问,当初为什么要生下这些孩子呢?“不是为了赚钱,为的是‘打游击战’”。他说生四五个孩子是为了找自己的另一个孩子。至于这些孩子们有没有真正地去寻找过他们的同胞,我们无从知晓。但是我们看到了他曾经将孩子“租”出去,从每个孩子身上捞租金;全家都是低保户,每个孩子每月会有252元的低保补贴,当得知孩子将会被送去福利院抚养时,他问:“低保不知道会不会停”。这样的逻辑实在可笑,难道这一个个亲生骨肉、一个个独立鲜活的个体,在他眼中就只具有这样的存在意义吗?

  在一个家庭里,孩子是血脉的继承、家族的延续,在一个国家更是这样,青年一代是祖国历史的继承者和未来的开创者,而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会影响孩子的一生,对孩子的三观、性格都起到非常重要的塑造作用。刘明举在孩子满月时便将其“租”给小偷,五六年的时间,他们或多或少地沾染了一些陋习,甚至学会了一些作案伎俩,让小树有了歪斜生长的可能。而面对这个问题,他的解决方法是捆绑住孩子,以杜绝孩子犯错,一举将孩子所有的发展可能都扼杀在绳子下,这样称不上教育的教育方式,怎么会让小树茁壮成长呢?

  家庭是社会的一个个小的单位,一个家庭里发生的事,多少会对这个社会产生一定的作用。前段时间“熊孩子”系列事件引发大众热议,他们蛮横、无理、自私,甚至有令人毛骨悚然的冷漠,综观这一系列事件,“熊孩子”事件背后的始作俑者都少不了“熊家长”的影子,家长的言传身教、家庭氛围潜移默化的熏陶都会对孩子产生一定的影响。

  为人父母,不是让孩子生下来、活下去这么简单,而是从他出现的那一刻起就背上了养育他成人的责任,过度的溺爱、粗暴的虐待等不恰当的教育方式,都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带来潜在的巨大危害。

  曾在柴静的《看见》中看到过一个由十几个十岁到十八岁的孩子组成的盗窃团,他们不是无父无母就是被家长忽视,他们打架就是为了寻仇、挣钱或是单纯娱乐,所以,一个得不到爱、得不到教育的人,对这个社会不可能有责任感。物欲横流的今天,如何对孩子进行精神品格教育,是值得家长们深刻思考的问题。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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