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党中央和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 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及其三年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当前,国内外形势更加错综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有所增加,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积极顺应和把握消费升级大趋势,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一、深刻认识促进消费提质升级对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持续促进消费特别是居民消费,我国在扩大消费规模、提高消费水平、改善消费结构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凸显。消费总量不断扩大,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2012年的21.4万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36.6万亿元,2013年至2017年年均增速为11.3%。消费率止跌回升,我国消费率从2010年的48.5%逐年回升至2017年的53.6%。消费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自2015年以来已连续3年保持在50%以上。党的十九大报告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对完善消费体制机制、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做出明确部署,为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的促消费工作指明了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
一是从长远发展利益看,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有助于优化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关系,是我国经济平稳运行的“顶梁柱”。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基本实现现代化,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要实现这一战略安排,必须坚持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优化国民经济中生产和消费重大比例关系。目前来看,国内外环境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有所增加,出口受中美贸易摩擦影响面临较大不确定性,投资增长持续承压,我们必须持续激发居民消费潜力,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从长远看,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改革发展成果将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居民消费将呈现出以满足量为主向追求量和质并重、从商品消费为主向商品和服务消费并重的转变,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将进一步增强。
二是从经济转型升级看,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有助于加速供需两端变革正向循环激励,是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就意味着,盲目追求速度和以规模为重点的发展方式已经难以为继,只有实现高质量发展,才能推动经济建设再上新台阶。消费是生产的最终目的和动力,增加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有效供给,推动需求引领和供给变革相互促进,有助于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随着我国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中等收入家庭规模不断增加,居民对消费品质将提出更高要求,从“有”到“好”的改善型消费将成为实物消费的主要增量,旅游、文化、体育、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高品质服务消费需求迅速增长,进一步扩大高品质消费潜力巨大。
三是从社会和谐进步看,促进消费提质升级有助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是我国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显示仪”。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断迈进。消费是最终需求,是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直接体现。随着居民收入稳步提升、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不断完善、监管体系逐步健全,居民消费能力和意愿将持续增强,消费结构持续优化,享受型、改善型消费需求将逐步得到释放,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将得到更好满足,从而进一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互促共进。
在看到消费平稳增长的同时,也应该看到,当前制约消费扩大和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突出,重点领域消费市场还不能有效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多样化消费需求,监管体制尚不适应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迅速发展,质量和标准体系仍滞后于消费提质扩容需要,信用体系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还未能有效营造良好市场环境,消费政策体系尚难以有效支撑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改善。要持续扩大消费,必须着力破除这些瓶颈制约。
二、准确把握促进消费提质升级的主攻方向
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以制约消费扩大升级的体制机制障碍为突破口,使消费生产循环更加顺畅、消费结构明显优化、消费环境更加安全放心,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
从需求侧看,要坚持消费引领,倡导消费者优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消费者权益放在第一位,增强消费者主体意识,尊重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实现消费者自主消费、自由选择。为更好地满足消费者自主消费需求,必须有的放矢、分类施策,吃穿用等基本消费需要得到切实满足,汽车、住房等传统消费应持续提升,同时大力培育旅游、体育、文化等新兴消费,不断激发潜在消费。
从供给侧看,要坚持市场主导,实现生产者平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我们必须更好发挥市场和政府“两只手”的作用,培育更加成熟的消费细分市场,努力增加高品质产品和服务供给。一方面,要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引导企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和模式创新,激发企业培育品牌的内生动力。另一方面,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市场,营造有利于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提供消费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环境。
从包容度看,要坚持审慎监管,推动新消费成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中高端消费等领域培育新增长点、形成新动能。随着“互联网+”向更多传统消费领域持续渗透融合,近年来消费新产品新业态快速兴起,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便利实惠的新服务。这就要求,我们实施包容审慎有效监管,加强消费产品和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强化信用在消费领域的激励约束作用;构建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相结合的消费共治机制,有力有序有效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
从可持续性看,要坚持绿色发展,培育健康理性消费文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这就要求,我们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的政策导向,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一方面,要提高全社会绿色消费意识,鼓励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现代生产消费方式,力戒奢侈浪费型消费和不合理消费,推进可持续消费;另一方面,要大力推广绿色消费产品,推动实现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营造绿色消费良好社会氛围。
三、明确要点进一步释放居民消费潜力
下一步,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顺应居民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依靠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要紧紧围绕落实好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新部署、新要求,深入研究发达国家在工业化过程中出现发展驱动力转折性变化的一般规律,适应我国需求结构趋势性变化要求,进一步完善消费政策体系,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改善居民消费能力和预期,让消费者更加“能消费”。老百姓“钱袋子”鼓起来,消费才能“跑起来”。要完善有利于促进居民消费的财税支持措施,推进消费税立法,改革个人所得税,合理提高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适当增加专项附加扣除。要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益,加快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加大对重点消费领域的支持力度。要完善有利于提高居民消费能力的收入分配制度,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指导制度,推动形成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推进实施重点群体增收激励计划,拓宽居民劳动收入和财产性收入渠道。要优化消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机制,健全消费宣传推介和信息引导机制。
构建更加成熟的消费细分市场,让消费者更加“愿消费”。要围绕居民吃穿用住行等实物消费和服务消费升级方向,构建更加成熟的消费细分市场,基本消费要更加经济、实惠、安全,中高端消费市场要进一步培育壮大,形成若干发展势头良好、带动力强的消费新增长点。持续促进吃穿用住行等基本消费的不断升级,加强引导、强化监督,确保市场主体提供安全放心的吃穿用消费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特别是长期租赁,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结合实际,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加大城市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等适老化改造力度;落实好降低汽车、日用消费品进口关税相关政策,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鼓励发展共享型、节约型、社会化的汽车流通体系,加强城市停车场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要持续推进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支持乡村旅游公路和停车设施建设,总结推广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加快制定体育赛事审批取消后的服务管理办法,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健康服务,健全和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引导社会力量规范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和托幼机构,开展家政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
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更加“敢消费”。要适应公众消费日渐升级的趋势变化,加快建立健全层次高、覆盖广、约束强的质量标准和后评价体系,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建立政府主导制定标准与市场主体自主制定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推动服务业标准制修订,加快制定基础和通用标准,带动行业提升标准水平,建立产品和服务消费后评价体系,完善全过程产品和服务安全防范机制,建立健全消费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强化消费领域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消费领域信用信息采集,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大对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打击力度。提高消费者主体意识和维权能力,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协作机制,加快个人信息安全立法,进一步加大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力度。
与此同时,要加强消费领域统计监测,研究制定服务消费和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统计分类,形成涵盖商品消费、服务消费在内的消费领域统计指标体系,更加全面反映居民消费发展情况,建立消费领域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开展形势分析和政策辅助决策的机制。要健全消费宣传推介和信息引导机制,加强对促进消费工作的舆论宣传,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及时向社会传递消费发展信息、增强社会信心,有效引导社会预期。
(作者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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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臧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