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俊群:用好“数字红利” 做强数字经济

2018年08月30日 07:26   来源:经济日报   

  世界银行在《2016年世界发展报告》中首次系统性阐述了“数字红利”的概念。该报告认为,互联网等数字技术能够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就业、改善服务。随着电子商务、移动支付等进入中国,经济活动每时每刻都会产生海量数据,构成了信息时代十分重要的生产要素,进而转化为新的“数字红利”。在此背景下,做大做强数字经济,不但能推动我国经济在增量上不断扩大,而且会带动存量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当前,我国的“数字红利”已然显现,具备了做大做强数字经济的有力条件。

  一方面,我国体量巨大的经济活动产生了海量数据,数据正是数字经济最关键的生产要素。来自需求侧的数据将有助于供给侧更好对市场进行判断、对生产做出决策。大数据应用也将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从而帮助改善生产效率低下和生产相对过剩等依靠传统手段难以解决的顽疾。这些不仅将带来精准营销、定制生产等新经济模式,而且能让经济活动变得越来越智能。在此背景下,我国较为领先的大数据积累能力将有效助力技术革新、产业变革和经济转型。

  另一方面,信息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也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我国的高速公路网、高速铁路网从无到有、发展迅猛,里程跃居世界第一,极大地促进了人与物的互联互通;宽带网络覆盖率、移动网络覆盖率迅速提升,为信息的交流传递提供了很大便利;我国目前拥有世界上最大的网民群体和智能手机用户群体……这些都有效降低了发展数字经济的成本,构成了联通全国的人、物、信息交流网络,为数字经济更好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还要看到,广阔的国内市场也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沃土”。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转化离不开大体量市场的支撑,我国巨大的市场使信息技术能够更好更快地转化为先进生产力,并且不断催生出新的经济模式,数字经济因此拥有更好生长的肥沃土壤。据中国信息化百人会统计,2017年数字经济占我国GDP的比重超过30%。在取得了长足进步的同时,数字经济的发展空间依然巨大。

  从我国发展数字经济的现实需求和已有成果来看,“数字红利”将成为新时代我国在国际竞争中的重要比较优势。用好这一比较优势,推动数字经济做大做强,对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更好实现高质量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更好释放“数字红利”,做大做强数字经济,应在完善信息基础设施、完善全国统一市场、完善体制机制等方面切实发力。

  一是进一步加大建设信息基础设施的力度。宽带网络、移动网络就是信息时代的高速公路,信息高速公路应该更宽、更畅通,且能均等地为公众提供资源,激发更大的创新活力。应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推进高新技术从实验室到市场的转化,合理降低消费者使用信息网络的门槛和资费,同时积极参与相关国际标准的制定,增强我国在信息领域的国际话语权。

  二是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减少对市场主体过多的行政审批,取消不合理的行政收费项目,降低市场主体运行的行政成本,并适当降低企业税费。同时提高行政管理和服务的能力,更好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能力。

  三是建立健全与数字经济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应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解决好部分领域立法工作相对滞后等问题,解决好数字经济发展背景下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具体问题。对此,相关部门尤其需要注意数字经济可能对政府治理、社会形态、个人权益等方面产生的深远影响,积极开展前瞻性研究,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统筹协调好各方利益。

  四是为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条件。需大力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鼓励企业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创新商业应用模式,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更好发挥数字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

  (作者:清华大学社会科学学院中美关系研究中心副主任 鲁俊群)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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