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光宗:低生育率何来?"鼓励生育"的基本逻辑是什么?

2018年08月27日 07:31   来源:北京日报   

  生育价值观决定生育问题观,生育问题观决定生育治理观。生育是人口发展的原动力,是值得尊重的特殊社会生产活动,关乎人类的生存与繁衍。在低生育、少子化和青年赤字新时代,鼓励生育必将成为新国策。

  一个社会的生育具有两重性,即内部性和外部性,对家和国都会带来或大或小的影响。作为家事、私事的生育是天赋人权,生还是不生应该由父母自己来选择。作为国事、公事的生育是法赋人权,有关生育的事务——譬如相关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保障措施,则由法律说了算。在低生育时代,生育更是国事。

  我国低生育率形成的原因

  我国超低生育率的出现和形成,一方面是人们惧怕生育的高成本(包括生活成本、教育成本、医疗成本、人力成本、时间成本和机会成本等),担心生得起却养不起、养不好,当下城市养育一个孩子从出生到大学毕业少则几十万多则几百万,很多家庭随社会大潮卷入了 “富养”和“精养”的高成本模式;另一方面是家庭特别是女性害怕生育潜在的高风险,怕多生带来诸多的不确定性。生育风险也可以理解为不确定的、难以预料的、未支付的生育成本,对生育热情和生育决策有重要影响。

  潜在的生育风险至少包括:一是死亡风险。古时候称妇女生孩子如过“鬼门关”,难产问题迄今没有解决。二是健康风险。自“全面两孩”落地以来,高龄、二胎孕产妇逐渐增多,存在健康风险及高危孕产妇比例也在攀升。据临床观察,约30%至80%不等的孕产妇有抑郁、焦虑等心理健康问题。健康怀孕、安全分娩需要全程的生育健康服务。三是职场风险。现在职场对怀孕生育的女性基本上是“不友好”甚至“歧视”的,要生育就要离职,或者牺牲辛苦打拼的职场前途。一些职业女性正是因为忌惮职场的规则,所以望孩兴叹、想生却不敢生。四是婚姻风险。生养孩子的艰苦付出或可能影响夫妻关系,牺牲婚姻质量,可能引发感情疏远、婚姻不稳定甚至破裂。因为孩子原因而夫妻反目导致离婚率上升的现象引人瞩目。五是家庭风险。现在的年轻父母独生子女居多,他们生了孩子之后有不少是只管生不管带的,带孩子重任往往落在双方父母肩上。父母年老体衰,尤其是带二孩确实力不从心,有苦难言,有可能影响到家庭代际关系的和谐。

  上述分析表明,在高昂的生育成本和多重生育风险的夹击下,我国低生育陷阱的出现几乎是一个必然。从中也可见,低生育现象已经是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的“痼疾”,形势十分危急,不可等闲视之。

  “鼓励生育”的基本逻辑

  在我国,“鼓励生育”的基本逻辑不仅是生育决策上要还权于民,而且孩子抚育上要减负于民,在家庭发展上要造福于民;不仅要尊重自主自由生育的权利空间,而且要营造低成本、低压力、低风险的生育环境以实现适度生育、优化生育和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目标。

  根据国际经验,鼓励生育应该走“生育福利化”的道路,让多生多育成为“家庭福利”而不是“家庭负担”,低生育率才能回升。一般认为,生育主要是一种经济行为,父母和家庭会预估生育的成本与效用、风险与保障的关系,然后作出理性选择。国家和政府要从树立生育信心、减轻生育负担和规避生育风险几个方面来鼓励生育。

  首先,树立生育信心。政府需要传递这样积极的信号:生儿育女有任何困难,背后都有可靠可信的中国力量在支持,从而化解父母的焦虑情绪和家庭的心理压力。发达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从孩子的孕育抚养到孩子成长,从入托上学和医疗保障,需要有一整套完备的社会服务和保障体系来提供强有力的福利支持。

  其次,减轻生育负担。主要是要打通家庭经济负担和养育成本社会化的渠道。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还比较缺乏生育友好、儿童友好和家庭福利政策真金白银的实质性支持,既缺位相关的政策和制度,也没有相关的主管部门。在国家人口计生委综合改革时,我们曾经提出过转型为“人口家庭委”的设想。在认识上,“鼓励生育”还没有上升为国家新的人口战略和人口治理理念,要破除的第一道障碍就是全面开放生育。

  再次,规避生育风险。家庭范畴里的诸多生育风险或许国家难以干预,但在社会范围里是可以也是应该有所作为的。譬如,提高安全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国家已经认识到加快产科医师、助产士人才培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力争“十三五”时期增加产科医生和助产士14万名。

  (作者穆光宗为北京大学人口所教授)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