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草案(下简称草案)正式提请审议。草案指出,生态文明建设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窗口期。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过去五年来,我国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方针,出台40多项具体改革方案,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
清澈的河水、清新的空气、安全的土壤等生态环境与百姓的生活密切相关,容不得半点虚假。目前,我国多地陆续出台政策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和环保约束监督机制。比如,贵州率先在全国探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湖南出台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将目标考核结果作为湖南各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并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安徽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长期工作,需要不懈努力、久久为功,谨防泄气松劲,更不能“跑偏走神”。有的地方在争相建设绿水青山、宜居城市时,存在盲目圈水扩绿建公园、不尊重当地实际情况的现象;有的地方森林城市建设与初衷背道而驰,出现奢侈化、媚外化和景观化等问题;有的地方违背生态规律,在只能种草的半干旱地区种树,在水资源匮乏地区种植高耗水的草坪……
生态文明建设提倡的是可持续发展,其最终目的在于造福后代,留“绿”一方,一旦跑偏走神,不仅无法切实改善群众生活环境,甚至会影响城市整体规划,危及长远。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目前已进入攻坚期,容不得半点马虎和懈怠。必须严守防线,把好政策红线和建设资金关,下猛药、出硬招,健全追责机制,严肃问责,一追到底。把准“生态文明建设”经脉,让绿色发展观念落到实处,全方位持续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