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官司打4年折射维权困境

2018年07月06日 06:49   来源:北京晨报   汪昌莲

  一场工伤官司打4年,折射农民工维权困境,这显然值得多方反思。首先,用人单位应以人为本,善待劳动者,积极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同时,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障机制,应及时撑起一把庇护弱势群体的保护伞,一旦出现工伤纠纷,司法机关应及时做出公正裁决,竭力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4年8月9日,家住长春市双阳区的农民工张春光在工作时被楼上掉下的物体砸伤头部。近日,农民工张春光终于从建筑公司拿到了20万元工伤赔偿款。这场被企业屡用10元诉讼费拖延了近4年的劳动争议案件最终得到了执行。张春光代理律师称,很多劳动者因耗时长、成本高而放弃维权。(7月5日《工人日报》)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因此工伤保险作为抗御职业危害的保险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任何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遭受职业疾病,都应毫无例外地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基于此,今年1月,人社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将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了工伤保险保障。

  可见,将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流动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保障,也是一种法定义务。然而,现实情况却是,并非是有了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就会依法执行。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惜对相关规定进行打折,甚至进行曲解。最典型的例子是,农民工张春光遇工伤,企业利用10元诉讼费打持久战,张春光为维权奔波了4年,先后经历了3个程序共9个法律程序。由此,也反映出了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在维护自身权益时的无助和无奈。

  换言之,一场工伤官司打4年,折射农民工维权困境,这显然值得多方反思。首先,用人单位应以人为本,善待劳动者,积极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主动承担责任,而不是等司法救济挺身而出了,再不情不愿地履行相关责任。同时,劳动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障机制,应及时撑起一把庇护弱势群体的保护伞,为参保工程建设项目和工伤职工,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人性化服务,优化参加工伤保险的登记、缴费、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支付等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特别是,一旦出现工伤纠纷,司法机关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做出公正裁决,竭力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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