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索要感谢费,还自称“没抢”?

2018年07月04日 11:15   来源:东方网   王甄言

  坐网约车时遗落了钱包,本以为与网约车平台以及司机沟通后,能得到妥善的处理,但龚女士夫妇却与司机展开了一场“讨价还价”的周旋。给了3000元“感谢费”,司机还将钱包中的5000余元现金拿走,这样的结果,让龚女士夫妇无法接受。虽然经警方介入,司机退还了所有费用(7月3日《潇湘晨报》)

  乘客的钱包掉了,网约车司机不主动归还,还索要3000元“感谢费”,且必须先转账才肯送钱包,已经暴露网约车司机“来者不善”的面孔。当乘客打开钱包后发现,网约车司机还拿走钱包里的5000余元,问题的性质已经彻底变了,网约车司机的行为或属于盗窃,或属于侵占,涉嫌违法。乘客选择报警,网约车司机才退回拿走的5000余元,这个网约车司机已经不值得信赖,也不适合继续开网约车。

  网约车司机索要3000元“感谢费”,已经超出了物权法规定的“必要费用”,其行为本身属于“勒索”性质,涉嫌违法,也违背了社会常理。同时,网约车司机拿走乘客钱包里5000余元的行为也涉嫌违法。面对这样的事实,该网约车司机还大言不惭的说“没抢”,如此自欺欺人,不仅说明该网约车司机毫无悔意,而且,毫不讲理。不知道其内心的法律底线和道德底线要比常人低多少。

  对于这样一个不讲道理,甚至涉嫌“双重”违法的网约车司机,按照常理来论,已经不够资格继续开网约车了,乘客也不敢再轻易相信这样的网约车司机了,不知道下一次这个网约车司机又会生出什么妖蛾子来。然而,平台却迁就姑息,只是对其作出“暂停服务”的处理,然后“回炉培训”,这么轻的处罚,既暴露了网约车平台管理太乱,又是对网约车司机“勒索”和“盗窃”行为的纵容,不能不令人担忧网约车的安全。

  网约车作为新兴事物,诚信理当是基本的必然的要求,平台毫无疑问要严格要求和约束网约车司机,对网约车司机不诚信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尤其对涉嫌违法的网约车司机要实行“黑名单”制度,一律下线,终止服务合同。因为网约车平台对司机要求越严,管理越规范有序,越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社会的认可,反之也成立。

  因此,网约车平台对该名网约车司机的处理方式和结果,难以获得公众认可;同时,消费者对网约车司机的人品怀疑更多,对网约车的安全性质疑也更多。事实上当下网约车频繁出事,越来越多的人表示不敢随便乘坐网约车了。在考验网约车平台的关键时刻,平台还不严格管理,不严把网约车司机人的品关,对“问题司机”迁就,无异于抹黑自己。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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