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洞庭湖“私家湖泊”不该等待17年

2018年06月20日 07:23   来源:人民网   李克济

  前几天,新华社“新华视点”披露了一起私建矮围破坏洞庭湖生态环境的恶劣事件。报道发出后,舆论高度关注。日前,湖南省沅江市已于6月15日拆除下塞湖矮围位于沅江境内所剩的7200米围堤,依法全部拆除矮围区域湖洲上的4处建筑物。网友留言说,“希望矮围拆除后,湿地生态能尽快全面恢复!”

  从事件曝光到拆除违建,时间之短,力度之大,折射出当地政府坚决保护洞庭湖生态环境的坚定决心。但也要看到,矮围虽已拆除,但反思不应就此结束。洞庭湖芦苇场仅将芦苇地承包出去,但从未允许在承包地建设矮围,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长达17年的时间里,明知非法却依然敢投入大量资金进行违建,这背后究竟掩藏着多少黑色利益链?在长达17年的时间里不可能没有群众反映,但一直未能进行调查处理,背后究竟有没有保护伞?在拆除违建之后把这些问题调查清楚,才能真正树立起制度的权威,防止类似事件重演。

  换一个角度来看,17年未能解决的痼疾,在今天一朝解决,这恰恰说明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保护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事实上,湖南沅江的雷厉风行,恰恰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用坚定执法为生态保护保驾护航的一个缩影。“原来治污就像打一巴掌,这次感觉刀真的架在了脖子上。”来自被督察企业负责人的感言,真实地反映着中央保护生态环境动真碰硬的力度。从出台史上最严环保法,到中央环保督察成为常态,再到开展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就是要用最坚定、最严格的执法,确保中央保护生态环境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际成效。

  事实上,用制度为抓手贯彻生态文明理念,运用制度管根本、管长远的力量为生态环境保驾护航,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环境治理的鲜明特色。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我们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不仅注重建章立制,更加注重制度实施。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制度创新,强化制度执行,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接下来,希望更多地方像湖南沅江这样,拿出敢于触碰利益的态度,用最严格的制度执行,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从这个视角来看,既有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又有最刚性执行、最有力实施,才能真正让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无处藏身,用制度的生命力涵养生态环境的生命力。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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