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终身追责呵护科研诚信

2018年06月01日 07:58   来源:北京晨报   张智全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提出,要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创新,宽容失败。同时,综合采取教育引导、合同约定、社会监督等多种方式,坚持零容忍,强化责任追究,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依法依规终身追责。

  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对于引领科技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的科研来说,如果没有诚信作为支撑,那么科研就会因不诚信行为而消解求真求实的科学精神,践踏公平竞争的科研规则,扼杀科研公信力。显而易见,诚信既是科研工作者必备的基本科学伦理,更是不容触碰的基本职业底线。

  客观而言,近年来我国科研诚信建设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教育引导、监督惩戒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毋庸讳言的是,我国科研诚信建设在整体上仍存在短板和薄弱环节,学术造假、论文抄袭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时有发生。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科研诚信的缺失,固然有制度缺陷的因素,但惩处科研不诚信行为上的名硬实软、缺少责任追究特别是终身追责“大棒”才是关键症结。揆诸现实,虽然相关部门一再宣示“对科研不诚信行为要零容忍”,但大多停留在口头上、止步于文件上,雷声大雨点小;相关“学术道德委员会”“科研诚信办公室”等监督机构亦形同虚设,对科研不诚信行为的监督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民不告官不究”,以至于“零容忍”沦为“零作为”。这种“皮鞭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式的惩处,纯属隔靴搔痒,不可能从根本上对科研诚信缺失者产生应有的震慑作用。在科研不诚信行为屡禁不止的现实语境下,祭出终身追责“大棒”,无疑抓住了根治科研诚信缺失顽症的“牛鼻子”,必然会对科研诚信建设起到威慑警示的积极倒逼作用。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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