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忽略乘客集体逃票背后的破窗效应

2018年05月23日 12:09   来源:东方网   何勇

  双手支撑起身体,双腿上抬越过地铁检票闸机,实在跳不过去则从闸机下钻过……近日,多名乘客地铁“集体”逃票的视频在网上热传。据视频拍摄者称,这一幕发生在本月19日成都地铁4号线非遗博览园站,当时成都“草莓音乐节”首日演出刚散场,地铁内客流量较大。次日,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微博转发该视频并批评此举“太过分!”。(5月22日《新京报》)

  先买票后上车,这是乘坐地铁、火车等交通工具的基本常识,买票是乘客乘车的基本义务。不管遇到什么特殊情况,乘客都不能逃票乘车,这是最基本的公德和底线。换言之,任何特殊情况都不能成为乘客逃票的理由。在客流量大的特殊情况下,多名乘客为了“乘乱”省下几块钱路费,“集体”翻越地铁检票闸机逃票。毫无疑问,这如同一场道德考试,考出了这些逃票乘客的素质低下,令人不齿。

  从法律角度说,乘客逃票不只是一种不文明的乘车行为,更是一种违规乘车行为,严重损害了地铁、公交车运营部门的合法权益。根据《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乘客超程乘车的,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其超程部分补收票款。乘客无票乘车的,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出(闸)站线网单程最高票价收取票款。有持伪造证件乘车或者采用其他方式逃票的情形的,由轨道交通运营单位并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所以,对于逃票的乘客,既要从道德上予以谴责,还应根据人脸识别技术,早日揪出他们,依法按规对他们给予处罚。

  但是,多名乘客乘坐地铁选择“集体”逃票,如此明目张胆的群体性逃票,在笔者看来,不能简单的归咎于他们素质低下这一句话。平时不逃票,人多就逃票,显然不完全是素质低造成的。笔者以为,多名乘客“集体”逃票,不能忽略地铁运营部门管理滞后、管理不完善,形成了破窗效应,才造成了多名乘客“集体”逃票。

  道理不难理解,如果说在第一名乘客选择翻越地铁检票闸机逃票时,地铁运营部门工作人员就站出来予以制止,并明确告知逃票后果的话,恐怕很多逃票的乘客就会知难而退,老老实实的买票乘坐地铁。但从一开始,地铁运营部门就没有出面制止乘客“集体”逃票行为,而是放任乘客集体逃票,直到视频上传到网上之后才站出来批评乘客的逃票行为。

  要有效遏制地铁乘客逃票现象,尤其是制止乘客“集体”逃票现象,首先,必须加大乘客逃票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逃票的违规成本。对于逃票的乘客,除了补缴车票、罚款之外,应将他们纳入到失信“黑名单”之中,限制他们今后乘坐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让所有逃票乘客牢记:逃票一次,影响一生。其次,地铁运营部门要提高管理水平,特别是在遇到客流量特别大的情况下,要做好应急预案。一方面,要加开班次、检票口,缩短乘客检票排队、等候时间。另一方面,安排工作人员引导乘客有序排队,避免造成拥挤,也及时制止可能出现的逃票行为。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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