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同志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中国对当代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要贡献。它反映了中国在世界大变局中的国际治理观和国际秩序观,将为全球治理体系变革提供新动力,促进形成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是对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继承和发展。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是中国对建立公正合理新型国际关系作出的历史性贡献。在五项原则中,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是基础。人类命运共同体正是建立在国家主权平等基础之上的共同体,是为解决全人类共同面对的问题、实现全人类共同的价值追求而提出的创新理念和方案。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主张各国主权平等,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尊重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
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强调从人类整体利益、福祉与命运出发来思考、处理和解决世界共同面对的问题。正如习近平同志指出的,“没有哪个国家能够独自应对人类面临的各种挑战,也没有哪个国家能够退回到自我封闭的孤岛。”全人类休戚相关、命运与共的现实,客观上要求世界各国摒弃对抗对立、零和博弈思维,选择合作共赢道路,共同构建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进而形成命运共同体。
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各国相互联系和依存日益加深;与此同时,各国也面临恐怖主义、网络安全、气候变化等诸多共同挑战。与推动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推动世界和平发展进程的要求相比,现行国际法和全球治理体系还存在诸多不足,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和逆全球化思潮仍对世界和平与发展构成威胁。因此,应当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立足国际秩序大变局,完善国际法,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变革。
维护多边贸易体制。面对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正确的选择是广泛开展互利合作。应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指南,在坚持多边主义、维护多边体制权威性和有效性基础上完善国际贸易法;改革全球经济治理体系,赋予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更多代表性和发言权;适应国际经济格局新要求,推动更为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经济全球化。
妥善处理本国利益与他国利益的关系。国家利益是国际关系和国际法治中不容回避的现实问题,协调国家利益是国际法发展的一大动力。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包含着不以牺牲别国利益为代价来发展自己,也决不放弃本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思想,这应当成为处理国家间利益关系、形成国际规则的基本遵循。只有在维护本国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基础上追求互利共赢、共同发展,才有能力促进和实现国际社会整体利益,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
掌握发展国际人权法的主动权。人权是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话题,维护人权也是国际法的重要基础和价值追求。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强调平衡、包容、共享,这赋予人权理论丰富的人文内涵和崭新时代特征,为人权及其法治保障注入了新动力。中国应在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指导下,掌握发展国际人权法的主动权,以更好维护本国利益和全人类共同利益。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