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农村酒驾“重灾区”也是扶贫要义

2018年04月09日 11:21   来源:东方网   张西流

  醉驾入刑后,全国性严打酒驾整治行动不断深入推进,目前酒驾问题已大为减少。然而,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的农村地区,酒驾问题仍大量存在,严重危及交通安全。记者从河北省公安交管局获悉,当前该省酒驾、醉驾由城市区向外蔓延的趋势较为明显,特别是农村地区,已成为酒驾、醉驾违法的“重灾区”。(4月8日《法制日报》)

  据统计,2017年以来河北省因酒后醉酒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有40余起,造成55人死亡。其中,涉及农村道路或临近农村道路的酒后或醉酒引发的交通事故有14起,死亡22人。尽管这仅是河北一省的统计数据,但基本上反映出了全国的现实境况。一次次血淋淋的事故表明,在农村地区,特别是偏远的农村地区,酒驾问题仍大量存在,严重危及交通安全。换言之,农村地区,已成为酒驾、醉驾违法的“重灾区”。

  农村地区成酒驾“重灾区”,究其原因,一方面,劝酒风气助长酒驾。目前在农村地区,“无酒不成宴”已成一种习俗,喝酒更成为表达礼节和情谊的象征,驾驶人经不住“劝酒”和亲朋的面子,将交通安全和法律法规抛在脑后,以至于,农村聚会饮酒的高峰期,也成为酒驾事故的多发期。另一方面,农村酒驾事故多发,且造成人员伤亡多,反映出了农村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的淡薄,无论是驾驶人还是家属,都存在着农村不查酒驾、路途近等侥幸心理。再者,相对于城市更多的警力资源配置和完善的交通检查设备,农村警力不足,管理者少,被监管者多,留下了许多监管空白和死角。

  可见,农村地区成酒驾“重灾区”,缘于农村酒文化落后,缘于农民群众法律意识贫乏,缘于执法队伍“贫困”。换言之,治理农村酒驾“重灾区”,也是扶贫要义。这就要求,县级以上交管部门,应持续开展宣传、监管、查处“三下乡”活动,并实行执法力量“上山下乡”,向农村倾斜。首先,扶贫先“扶智”。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实现农村群众思想转变,改变“没有事”的错误认识。以文明新风逐渐取代旧习恶俗,对一些陈规陋俗和不良习气,则应该严厉禁止。

  同时,创新机制,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继续扩大农村地区交警中队和派出所联勤机制,解决“没人管”的现实问题。落实好、发挥好基层组织的作用,通过组织群众自发学习,发动群众相互监督,走出一条交警指导、群众自治的新路子,从而预防和减少酒驾发生。特别是,结合农村特点,科学配置警力,采取“常查处、小集中、大整治”的方式,扫除监管盲区,力争把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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