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乐县向“白色污染”宣战。4月4日,该县出台“禁塑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违者将处以最高2万元罚款。这也是河南开出的首个“禁塑令”。(4月7日《河南日报》)
前有“限塑令”,后有“禁塑令”,可是无论怎样强调,“白色污染”依然存在。早在2015年,吉林省就曾率先发出“禁塑令”。从现实情况来看,虽然市场明面上不敢再生产销售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但这并不意味着就真的达到了一禁到底的目的。
在执行“禁塑令”的地区,大中型超市、菜市场、购物广场等地方的确很难再看到违规塑料制品。然而,在日常生活中,违规塑料制品依然随处可见。这固然与消费者的生活习惯有关,但与相关部门的执法质量也有很大关系。所以说,“禁塑令”能否在南乐落地生根,仍需要接受时间考验。
不可降解的塑料制品屡禁不止,这里面既有监管层面的问题,也有各方利益的掣肘。尤其是,在“互联网+”的背景催生下,一些新兴的产业让“禁塑令”面临新的尴尬。比如快递业,里面有塑料护膜,外边有塑料包装,有的还有封箱胶带,这些都是不可小视的污染品。
为此,要想让全面“禁塑令”贯彻好、执行好,除了要做到常规的从严监管外,还需要围绕使用细节做文章。人们钟情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关键在于使用方便。既然其已经成了行业和消费者在短时间内不可切割的依赖,那么完全可以通过提高技术来寻求“替代”。至于人们提出可降解的塑制品成本较高的问题,是可以通过惠利政策予以解决的。
在这个过程中,相关部门还要面临一个不可规避的现实,即“禁塑令”是局部地区的行为,没有“全国一盘棋”的执行优势,势必会增添执法细则边界模糊的问题。对此,当地还需要在消费者的理念引导上狠下功夫。过去,“限塑”“禁塑”风的确吹了不少,但就是深入不到群众心里。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宣传方式过于空洞,甚至有些是强制性灌输,这自然就降低了宣传效果。
不过,全面“禁塑”困难多也是好事,它能倒逼相关部门不断丰富管理手段,进而达到提升管理能力的目的。因此,真心希望全面“禁塑”能带动更多的管理者主动作为,并能在优化管理细节上做出更多有品质、接地气的尝试。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