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政治纪律,坚决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拖延改革等问题,确保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严格按照党中央部署有序实施。(4月7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改革只有落实到“最后一公里”才能产生实效。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适应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形势的必然要求,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高瞻远瞩。很显然,这是一次涉及范围广影响层面深牵涉利益众的重大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里程碑,必将对国家发展产生极为深远的影响,必将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凝聚更加磅礴的力量。然而,我们也必须清醒意识到,如此重大的改革必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和困境,必将遭遇种种阻挠,必须对改革形势有科学地分析、对改革机遇有精准地把握,要善于决断、敢于拍板、管控风险,为改革的顺利推进“保驾护航”。
要坚持问题导向。机构改革是一项系统的复杂的工程,各种关系千丝万缕,须厘清逻辑顺序、摸清问题台账,才可循序渐进,一步一个脚印地推进各项具体的改革举措。对于明确要改革的领域,各级地方要尽快把具体实施方案制定出来,对于存在的难点,要全面仔细调查研究,形成完整的问题清单,如实反馈给相关机构,便于集中研究制定解决方案。事实上,真正影响改革进度的,除了各级地方的行政效率,还有既得利益势力的阻挠。
要抓重点、抓关键。改革要顺利推进,就要确保令行禁止。但总有极个别地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搞变通、拖延改革;或未经请示,擅自行动、一哄而起,重大事项改革不及时报告;或违规机构编制纪律,涉及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整不按程序报批,在编制数据上弄虚作假;或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干部工作程序规定擅自涉及人员分流、干部任务等重大事项的;或漏报、瞒报、隐匿和违规处置国有资产;或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传播小道消息等问题。对于这些突出或普遍存在的问题,要保持高度警惕,重点监督,制定完善细化的问责办法,织密监督网,压实各级地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律监督责任。
坚持严肃问责。机构改革关系重大,必须稳步有序推进,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对于拖延改革、擅自行动、突击提拔、传播小道消息等违纪问题,要坚持“零容忍”、严问责。这需尽快厘清各个地方各相关部门及负责人在机构改革中的具体责任,明确问责情形、问责程序、问责形式、问责方法、问责结果运用,形成长效机制。要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究,甚至要“小题大作”,产生广泛持久的强大震慑,为改革扫清一切障碍、营造良好氛围、凝聚广泛人心、提供坚定保障。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