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协商民主推进共建共治共享

2018年03月02日 08:22   来源:人民日报   聂平平 王 伟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对新时代社会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目标和新要求。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一种新型社会治理模式,要求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相结合的体制机制,各个社会治理主体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享有治理成果,形成良好社会秩序,提升国家治理能力,从而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深深嵌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过程,在我们国家有根、有源、有生命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与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在目标价值、参与人员、领导主体、实现形式等方面具有高度契合性。新时代,应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凝聚作用、协商功能、治理绩效,以协商民主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内部各方面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开展广泛协商,努力形成共识的重要民主形式。其制度形式包括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治理、公共论坛、立法听证等。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具有独特优势,可以广泛达成决策和工作的最大共识,畅通各种利益诉求进入决策程序的渠道,形成人民群众参与各层次管理和治理的机制,凝聚全社会推动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可见,协商民主的制度和形式能够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独特功能,理应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用好协商民主。

  运用协商民主形式,培育公民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是全民参与、全民享有的治理格局,强调共同参与建设、共同参与治理、共同享有成果。共同参与是这种治理格局的基本特征。这就要求广大人民群众具有一定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人们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参与手段日益多样。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需要与时俱进培育人们的社会治理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引导有序参与。运用协商民主形式,有助于激发人民群众的协商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参与意识,促进人们主动参与、有序参与并不断提高参与能力。

  引入协商民主机制,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需要优化社会治理机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协商民主能够形成包容、平等、公正、自由的讨论沟通机制,维护公共利益并凝聚社会成员共识,从而提高治理社会化程度。协商民主需要明确协商程序,确定参与者资格、权利和义务;还需要运用专门技术和程序,科学有效地收集意见,这本身就是一种法治化、专业化机制。可见,引入协商民主机制是提高社会治理水平的重要切入点,可以让不同利益群体有效表达诉求,避免意见庞杂、众声喧哗,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完善协商民主制度,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形成完整的制度程序和参与实践,保证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健全协商民主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就是完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地方应围绕本地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建立健全民情恳谈会、民主恳谈会、居民论坛、乡村论坛、民主听证会等基层协商民主形式,形成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的制度化平台。这样做,有助于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激发基层社会活力,实现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有力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作者单位:南昌航空大学、江西师范大学)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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