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校园贷,应该由谁“主刀”?

2018年01月15日 09:45   来源:红网   李奇昕

  一湖南女孩陷入现金贷泥潭,贷款至少涉及18家公司。其母借遍认识的人,拆东墙补西墙还了10万元之后,因压力太大服农药自杀。目前,当地公安部门已经详细记录18家放贷公司的信息,并展开调查。(1月13日澎湃新闻)

  该事件一经报道,便引发人们的强烈关注,在唏嘘不已的同时,校园贷又被重新拉回到人们视线当中。近些年,因身陷校园贷而自杀的事件屡屡登上新闻头条。这些事件不断撩拨着公众敏感的神经,而背后所隐藏的校园贷乱象值得人们深思。

  去年上半年,国家出台了规范校园贷管理的文件,文件明确取缔校园贷款这个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校园贷被联合“围剿”,校园贷乱象得到初步遏制。然而,校园贷改头换面,衍生出“裸条贷”“美容贷”等多种形式,更加具有隐蔽性,相关部门难以及时监管到位,最终导致悲剧屡次上演。

  从法律上而言,大学生基本已经成年,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主要责任。然而大学生刚刚远离家庭独自生活,消费观念尚未完全成型,消费理念有待改善,消费分期行为不合理;同时社会阅历不够,金融知识储备不足,辨别能力有待提高,难以识破各种校园贷的虚假外表和恶意诱导行为,最终吃着“馅饼”掉入“陷阱”。因此,在大学生和校园贷之间,政府的介入至关重要。

  首先,政府可以成为大学生的教育者。加强大学生思想与意识教育,无疑具有防微杜渐的积极意义。政府可以联合社会、学校、家庭等各方力量,积极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加强校园贷防骗教育,提高大学生的风险识别能力和主体担责意识。

  其次,政府可以成为校园贷的治理者。校园贷仍属于商业性贷款的范畴,各网贷平台不能打着方便学生的旗号从事发放高利贷的非法活动。金融监管部门除了全面禁止校园贷外,还应该加强网络贷款平台审核,做好资金存管和相关电信业务备案,依法取缔违法违规平台。

  最后,政府可以成为合法贷的推动者。在超前消费日渐成为潮流的今天,贷款不应该被贴上妖魔化标签。合理、适度的超前消费,不仅能够满足大学生的消费需求,还能够推动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因此,政府在“节流”的同时,还应该积极“开源”,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积极探索符合大学生性质的金融产品,降低申请门槛,简化审批手续,在防范风险的同时,营造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

  消费信贷只是一种金融工具,全看我们如何正确看待和使用。而校园贷这个顽疾,还需政府“主刀”,同时也需要各方参与,形成治理合力,共同营造理性消费的社会环境,让健康的消费观成为“主唱”。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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