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负债389亿元 华西村须从“能人经济”向现代治理转型

2017年12月20日 09:08   来源:中国青年报   盘和林  

  近日,一篇题为《中国最富村负债389亿 天下第一村华西村到底经历了什么?》的文章在网络上发酵,该文称,昔日的天下第一村,如今也走到了亟需转型的岔路口。截止到2016年第一季度,华西集团总负债高达389.0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8.78%,有息负债245.7亿元。

  文章中的数据截至2016年第一季度,显然有些陈旧了,笔者查到的大公国际于2017年7月17日的信用评级显示,华西集团截止2017年3月止,总资产541.26亿元,利润总额为0.55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7.83%,较2016年有所上升。可以说,文中负债情况基本符合事实。

  只用资产负债率来评价一家企业所得出的结论必然偏颇,因为不同类型的企业资产负债率相差太多,不足以断言华西集团存在严重问题。但从其净利润总额、资产回报率等核心财务指标来看,文章中所说“走到了亟需转型的岔路口”,主营业务钢铁亏损太多,仅靠金融投资维持表面的盈利,却是不争的事实。

  村办企业、村集体经济更需要从“能人经济”向现代企业治理转型,华西村的遭遇对那些先富起来的村极具借鉴和启发价值。一些完成现代企业治理结构的乡镇、村集体企业,都获得了持久的生命力,而一些未完成转型的,可能从此走向凋零。

  华西村与所有的“富村”一样,都是源于一个能人,其村办企业、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都高度依赖这个能人。始建于1961年的华西村,改革开放后在原村书记吴仁宝的带领下,大放异彩,早在1996年,华西村便实现了家家户户住别墅、开豪车、存款千万,成为国内最富裕的村庄之一,号称“天下第一村”。拥有无穷魅力的吴仁宝和他的华西村,不仅征服了中国人,也征服世界头号强国美国。2005年,吴仁宝还作为封面人物登上美国《时代周刊》。

  实事求是地说,在企业发展初期,能人经济决策层次单一、能适应瞬息万变的市场运行要求,加上类似老书记吴仁宝这样对市场具有特殊超强嗅觉的“超级能人”,具有快速发展的强大原动力,因此,华西村才得以发展壮大。但能人经济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张、能人的生老病死等,存在很大的局限性,往往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即便是吴仁宝这样的“超级能人”也有犯错的时候,例如,花几十亿元搞出来的320多米高的大楼,每天管理花费就成了华西村的庞大负担。2003年,76岁的吴仁宝将自己执掌42年的华西村最高权力移交给了四子吴协恩,实际上还是“能人经济”的延续。

  据悉,华西集团的要职均由吴仁宝家族成员分管,从长期来看,高度近亲繁殖的企业必然削弱其市场竞争力。姑且不论外界对于华西村日趋家族化的管理模式的争议,单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说,“家天下”的企业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风险。

  德国著名的政治经济学家马克斯·韦伯认为,企业的现代理性组织必须具备两个特征,否则它的发展也无从谈起:第一个特征是生意与家庭分离,这一点在现代经济生活中占首要地位;第二个特征与第一个特征密切相关,那就是理性的簿记方式。

  从公开的资料来看,包括华西集团等我国一些“先富起来”的村集体经济、村办企业都或多或少存在马克斯·韦伯所说的问题。最典型的莫过于改革开放后全国所兴起的乡镇、村办集体企业,一部分明晰产权后实现了现代企业治理机制,最终实现了发展壮大,例如美的从一家街道办企业成为跨国企业,而转型迟缓的乡镇企业最终倒闭消亡。

  现代企业治理制度是公认的理想企业制度,无论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人企业都需要构建现代企业治理制度,这也是我国当前国企改革的目标,在这个意义上而言,华西村办企业不仅要谋求产业的转型升级,更亟待“能人经济”向现代治理转型。这恐怕也是与华西村类似的村办企业的必由之路。

(责任编辑:李焱)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