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资本市场由“初级规范期” 进入“深度规范期”

2017年12月20日 09:02   来源: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董少鹏

  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在黄浦江畔开业,迄今已有27年。27年来,我国资本市场走过了曲折而卓绝的发展道路,其间的艰辛亦令人感慨唏嘘。

  今天,很多人对资本市场发展的现状不满意,但这毕竟是成长的烦恼。资本市场作为我国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天所面临的问题不再是生存问题,也不再是“初级规范”问题,而是“深度规范”问题,是如何壮大自身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问题。

  27年来,我国资本市场规模扩大,机制更新,法治升级,影响广泛。包括股市、债市、期市、理财市场在内的资本活动已经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建立现代化的、有国际竞争力的强大资本市场体系已经成为国家建设的现实需求。

  截至12月4日,沪深交易所上市公司总数已达3466家,总市值为563570.07亿元,总流通市值为444546.17亿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公司总数达11633家。截至11月30日,共计发行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公司债、可转换债等1556只,总规模达15551.09亿元。截至11月30日,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量为2823.62百万手,累计成交额为171.38万亿元。与1990年12月份上交所刚刚开业时比,资本市场的发行和交易规模、功能建设和实际作用,已经发生历史性巨变。尽管市场仍然存在一些不成熟问题,但其对国民经济发展所发挥的作用已不可小觑。

  我们今天要解决的问题,是市场进入新发展阶段必然会遇到的体制机制性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试想27年前,不可能实现沪港通、深港通、债券通,也不可能讨论沪伦通问题;MSCI也不可能将中国股市纳入其中;中国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资本市场合作的条件也不可能像今天这样趋于成熟。我们今天讨论和推进的,是如何提高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如何实现中国资本市场在全球范围的互联互通,如何推进“资本强国”战略。这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资本市场的历史性要求,也是我国资本市场必须要迈过去的门槛,是不进则退。

  回望27年的历程,无论从实践角度看,还是从理论层面看,将资本市场与社会主义制度结合起来,都是创制性的,面临很大的挑战,需要在理论上、政策上、制度上加以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语境下的资本市场必须与自身政治制度、社会制度相吻合、相一致,必然要形成与自身发展利益相符合的发展战略步骤和监管体系,必然要形成有自身特色的资本市场文化。而这一切,又都应当在与全球市场互联互通基础上形成。当今世界是开放的世界,各国发展都离不开其他国家,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资本市场是开放基础上的自己的体系。只有这样的体系,才可能真正参与全球竞争与合作。

  27年的历程表明,凡是将国际市场经验与中国实际结合得好的部分,路就走得比较顺畅;凡是将国际市场经验与中国实际结合得不够好的部分,路就走得比较坎坷;个别地方出现的生搬硬套现象,则成为了反面案例。

  历史启示我们,办好中国的资本市场,必须将中国自身实际与国际经验紧密结合起来,将一般市场治理规律和具体的国情、市情、民情紧密结合起来,要有创制精神和创制勇气。事实上,沪港通、深港通以及穿透式监管,都是中国资本市场创制的成功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重要位置,形成融资功能完备、基础制度扎实、市场监管有效、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我们要按照这个新时代资本市场发展的指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坚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加强风险意识完善防范机制,努力建设现代化的、富有全球竞争力又具有中国特色的多层次资本市场。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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