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差评遭曝光,商家岂能如此对“上帝”?

2017年12月07日 13:27   来源:东方网   武西奇

  网购的东西不满意,随手给了差评,合肥市民王女士没想到,自己就成了“差评师”中的一员,个人信息被曝光在一家名叫“淘宝差评师曝光台”的网站上。(12月6日中安在线)

  事实上,有着类似遭遇的并非王女士一人。有市民在该网站上粗略统计,从2015年至2017年,仅合肥一地就有约30人被该网站曝光为“差评师”。

  网购的东西不满意,网店的售后服务差,买家给你个差评也是自找的,这不能怪“上帝”太狠心。只因一个差评,就被商家扣了顶“差评师”的帽子,你说气人不气人。然而,更令人气愤的是,包括个人姓名、阿里旺旺账号、手机号码和详细家庭住址等在内的隐私信息,都被晒到了网上。商家如此对“上帝”,让人不禁感慨,这以后还能不能愉快地网购了。

  当然,商家这么做也是出于利益的考量。据一淘宝卖家介绍,淘宝网对会员购物实行的是评分累积等级模式。按照这个模式,卖家每得到一个“好评”,就能够积累1分,差评则扣1分。信用等级由低到高分为红心、蓝色钻石、蓝色皇冠以及金色皇冠。买家的好评率,直接影响店铺的产品排行和销量。

  咋一看,商家在“淘宝差评师曝光台”网站上的所作所为,似乎有点迫不得已的味道。毕竟,买家的差评会给卖家造成经济上的损失。可即便如此,笔者仍旧觉得,一言不合就曝光,不过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罢了,实则害人害己的损招。

  众所周知,差评师特指专门给卖家恶意差评的人,是由淘宝网催生的网络交易敲诈行为。商家不问青红皂白,随意将顾客认定为差评师并曝光其个人信息,显然太过任性。关键在于,这种报复性行为,表面上看是在警告给差评的买家,实质上跟砸自己的招牌无异。试想,商家有泄露个人信息的前科,谁还愿冒着风险去该店购物。

  何况,曝光个人信息已经涉嫌违法。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淘宝差评师曝光台”网站曝光的大量个人信息,到底来源于何处,涉事淘宝卖家很难脱得了干系。

  常言道,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买家给了差评,大多不是故意挑刺。作为卖家,不要看到差评就以为顾客存心找茬,应该反思经营的商品是否货真价实,提供的服务是否满意周到。退一步讲,就算差评充满恶意,商家通过合法渠道维护权益,无疑要比以曝制恶更为明智。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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