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一世的酒”虽营销也未尝不可(图)

2017年11月09日 10:24   来源:东方网   郭文斌

  双11临近,商家们纷纷推出了各式促销活动。近日,有网友发现在某电商平台上,一个酒类商家推出了“一生一世的酒”,客户在双11当天支付11111元,即可每个月收到商家寄送的一箱酒,直到客户过世。记者联系到该商家,其表示此活动为真。律师表示此活动在合同上并没有问题,但该活动对商家责任要求较高。(11月8日《北京青年报》)

  一次性支付11111元,就可以每个月收到商家寄送的一箱酒,直到客户过世,而且如果客户五年内发生意外,其亲人还可以继承,这样的好事的确让人难以相信,不过,却是不争的事实。当然,一般消费者不太相信,但既然商家敢这样承诺,且没有违法,只要监管部门尽心监管就行了,对于“一生一世的酒”也不必过多担忧。虽然明知道是营销手段,但也未尝不可。

  商家推出“一生一世的酒”,自然是为了广告效应,但这么做,毕竟没有什么错。消费者付钱购买就是意味着和商家订了合同。尽管合同时限为“一辈子”与一般具有准确时限的合同不同,但符合《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的内容,该条款可以理解为“消费者一方死亡之日合同终止”,只不过,订立这样的合同对承销这款酒的企业履约责任要求较高,毕竟有的人很长寿,从成本角度看,商家要亏大了。而且商家也申明,“若自2017年11月11日起30年内,公司无法兑现上述权益,您可向公司申请按照您购买的实际支付金额全额退款”。消费者虽然一次性付出较多,高达万元,但消费者会在5年后“回本”。当然,消费者最怕的就是商家倒闭了,恐怕也就血本无归。

  毫无疑问,订立这样的“终身合同”对商家和消费者都存在一些风险,商家的风险在于要一直履约到消费者去世存在成本压力,消费者则需要面对商家可能破产之类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得到不等价的商品。虽然我们明知道商家是在做广告,是在营销,但既然没有违反法律,就不应该一棍子打死。难道我们就容不下“一生一世的酒”?对于商家来说,这有成本的付出,也有亏空的风险,不过,这关键在于打出了广告。当然,消费者也没有那么傻,愿意这样将自己“一辈子”交给商家的消费者是不会太多的。这同时也涉及到诚信的问题。

  “一生一世的酒”是一种营销手段,但社会的宽容应该容得下这样的营销手段,监管部门要做的尽到监管,看看商家有无虚假和欺骗行为,而消费者则要作出理性选择。何去何从是消费者自己的决定。

  容得下“一生一世的酒”,也是一种进步。不擅自将其一棍子打死,同样也是一种进步。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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