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规宣传不能只讲形式创新

2017年07月21日 09:10   来源:长江日报   然玉

  7月11日下午,河北邯郸市滏东大街联防路斑马线上,红灯亮起时几名孩子和穿着交警制服的民警随着音乐起舞,并在绿灯亮起前退出。邯郸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渚河大队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让市民遵守交通规则,渚河大队和当地一所舞蹈学校合作共同创作了上述“等灯舞”,跳舞时有民警在一旁保障孩子的安全。由于天气炎热,目前已暂停了跳“等灯舞”的活动。(7月20日《北京青年报》)

  为了宣传交通规则,当地交管部门颇费苦心地设计出了这套“等灯舞”。然而,在一般围观者看来,这却成了脑洞大开的“神创意”。让一群孩子红灯亮起时在斑马线跳舞,此情此景,自始至终都透着一股尴尬。并且,似乎也很难说清,在街头跳舞与推广交规之间,到底存在着何种逻辑关联?相较于其所产生的宣教功能,“等灯舞”所引发的现实争议,或许来得更为直接。

  按理来说,在长久的执法实践过程中,交管部门对于交规的宣传,业已形成了一套成熟的工作范式。而跳“等灯舞”,显然不属于其惯用选项。如果非要说,“等灯舞”能立竿见影引导市民遵守交通规则,那么多多少少显得有些牵强了;然而不容否认的是,“等灯舞”因其自带的话题性,已然成功吸引了大量的舆论聚焦和公共讨论——由此间接强化了公众对交规的关注,也算是有所收获。

  尽管从客观后果来看,跳“等灯舞”起到了类似事件营销的传播效果。但几乎可以断定,就主观意愿来说,当地交警此举的本意绝不在于此。从“等灯舞”所用的伴奏音乐“斑马线上亮红灯,请您等一等,红灯一会儿变绿灯……”可知,这整套歌舞原本还是基于“直接说教”的思路来设计的。相关部门之所以会认为它有用,很可能并不是出于严谨的论证,而仅仅是因其“形式活泼”“内容生动”。

  “等灯舞”究竟能不能让市民遵守交规?对此,谁也无法给出明确的实证论述,即便是作为当事方的邯郸交警,也仅仅只能给出一套模糊的推想。唯一可以确定的是,炎炎夏日让一群孩子在街头跳舞宣教,这种做法本身就是有欠考虑的。

  引导小学生合理适度地参加社会公益活动,自然值得鼓励,但这同样也是有前提的。至少,应该确保他们的付出是有价值的、所承受的“代价”是适当的……倘若以此量之,交通管理部门组织跳“等灯舞”之类的活动,实在未必能说对得起这群孩子们。将宣传公共规则的重任,过早、过多地转移到孩子身上,终究还是难免予人口实、引人非议。(四川 媒体人)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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