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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工”的劳动权益不能被漠视

2017年07月21日 07:18   来源:羊城晚报   戴先任

  外卖、美容、洗车、遛狗、保洁……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不同类型和定位的“互联网+”公司,对劳动者管理方式各有不同,有些只与劳动者签订“合作协议”,签订劳动合同的很少。同时,“互联网+”从业人员(“网约工”)的“入行”程序较实体公司或店面简单,而这也为“劳动者”的身份打上了模糊标签。(7月19日《辽宁日报》)

  各行各业都在进行“互联网+”, 租车、私厨、保洁等服务行业在网络上更是如火如荼,导致出现了“网约工”这一新兴群体,这也让通过App与客户建立联系进行的劳动服务算不算和App建立了劳动关系成了普遍问题。

  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一些App平台并不愿与“网约工”建立劳动关系,据了解,“网约工”大多无社保,就如报道中提及的外卖平台,只为骑手购买意外险。正是因为缺乏劳动合同,让“网约工”遇到劳动纠纷想维权时,也面临比传统类型工作更多的困难,比如取证难,比如相关部门的监管滞后等等。

  而一些外卖平台对待“网约工”也是极其苛刻,限时送餐,超过就要扣钱,就也埋下了安全隐患,外卖骑手因骑车速度过快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在多个城市都较为严重。不仅这些“网约工”一旦遇到意外难以维权,“网约工”的劳动权益难以得到良好保障外,外卖骑手苛刻对待“网约工”,也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

  很多“网约工”与企业实质上都形成了雇佣关系,劳动监察部门不能让“网约工”成为监管盲区,监管要能与时俱进,需要加大对“互联网+”企业的监管,督促“互联网+”企业维护好员工劳动权益,对于侵害员工劳动权益的违法行为,要能依法予以惩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络上形成的劳动关系也受法律制约与保护。另外,“网约工”们自己也需要更多一些维权意识,不能任由企业摆布,要尽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于侵害自身劳动权益的行为,要能勇于维权、敢于维权。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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