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普惠金融促进社会和谐

2017年07月19日 10:56   来源:人民日报   吴晓灵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决定其他资源的组合效率与效益。然而,金融也是一柄双刃剑,它会在财富分配上产生“马太效应”。《21世纪资本论》所揭示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现实和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美国的“占领华尔街”运动,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金融的负面效应。

  如何用好金融这柄双刃剑,既发挥它的积极作用,又避免出现负面影响?一个切实可行的路径是推行普惠金融。普惠金融的概念是世界银行扶贫协商小组(GAP)在2005年“国际小额信贷年”提出的,指的是让每一个有金融需求的人都能够及时、方便、有尊严地以适当的价格获得高质量的金融服务。这种服务需求不限于贷款,还包括存款、支付结算、保险和财富管理。这种服务面向所有人,但因为缺乏金融服务的往往是低收入人群,所以推行普惠金融的难点和重点是低收入人群。这种服务是公平的、非歧视性的,对接受者来说是方便而有尊严的。提供普惠金融服务的机构必须是商业可持续的,因而要以适当的价格提供服务。所谓适当,是指价格必须覆盖金融机构的服务成本和风险。

  实践证明,充分运用金融工具,让低收入人群获得小额信用贷款,改善他们的生产生活条件,能增加低收入人群的收入,缩小收入差距。给有创意的人以人力资本融资机会,能鼓励创新,促进社会进步。因而,推行普惠金融已成为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缩小收入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手段。这已作为共识性成果写入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之中。目前,我国应从更新理念、完善制度、技术应用三个方面入手加快推行普惠金融。

  树立普惠金融理念。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金融是国家管理经济的工具,银行曾统一管理过企业的流动资金,因而银企之间从未建立过平等的商业交易关系,银行缺少为客户服务的意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面向市场、实行企业化经营,但总体来看,银行缺少服务意识的问题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正是服务意识的欠缺,才留下了大量服务空白。推行普惠金融,要求所有的持牌金融机构都树立普惠金融理念,以客户为中心,提供方便、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应该明确,推行普惠金融不是某类金融机构的事,也不是金融机构内某个部门的事,而是整个金融业发展理念和行为模式的改变。

  完善普惠金融制度。这至少包括两个方面。首先,以成本效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为原则,区分不同金融机构的定位、市场划分和监管定位。比如,普惠金融服务的难点和重点在于如何更好为低收入人群和小微企业提供服务。他们的共同特点是没有健全的财务报表和信用记录,金融服务成本过高,因此难以成为金融机构服务的对象。对此,可以利用熟人社会的信用约束来发展植根于社区的金融组织,让这些金融组织成为对接持牌商业金融机构的信用平台和毛细血管,降低金融服务成本,解决贷款难的“最后一百米”问题。其次,应把市场机制与政府扶持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普惠金融的商业可持续离不开政府的扶持。适当的金融活动组织形式可以降低金融服务的资金成本和管理成本,但难以降低客户的风险成本。针对特定的目标客户如贫困户、小微企业等,政府可以用担保基金提供增信服务,通过与金融机构风险共担,提升金融机构的服务能力;通过贷款贴息,降低服务对象的融资成本。

  加快信息技术推广应用。金融是经营风险的行业,解决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风险问题能提高金融业的核心竞争力。以往,由于信息搜集和加工的成本较高,金融业服务的范围受到局限。现在,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的发展使得金融有了服务于长尾客户的条件。同时,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使移动支付开始普及,使金融服务可以降低对金融机构物理网点的依赖,从而为地广人稀和贫困地区居民开立账户、获得金融服务打下基础。普惠金融将在信息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中得到更大推广,让人们能够更便捷地获得高质量的金融服务。

  (作者为全国人大常委、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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