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篇《如何在北京拥有一条以自己命名的路》的文章在网络上热传。文中称,一位名叫葛宇路的学生于2013年起就在地图上寻找没有命名的空白路段,然后贴上自制的“葛宇路”路牌。接着就被高德地图等软件收录,这条本来无名的道路就以“葛宇路”这个人名来命名了。(法制晚报)
人红是非多,路红也是如此。现实果然不解风情,如部分人质疑的那样,公职部门表示,此举并不合规:北京规划委称,个人无命名权;市容委称,个人不能随意制作悬挂路牌。命名归地名办负责,还有“人名不宜作路名”的规定。
真死抠规制,似乎样样违反,格格不入。但是,这个艺术行为,却得到不少民意认可。民情为何会和规制相左?或许,都是些“公权无暇顾及的”现实痛点,让民众在一个“准装置艺术”里寻到共鸣。
比如,此地无名路已有十年。原是厂区内部路,故而无名,但是在拆厂建社区后,这条路竟然还是被习惯性无视了。路牌一直没立起来,路名自然也未纳入规划部门、地名办的工作范畴。这一耽搁就是十年。直到一个艺术专业学生,在思考名字、符号、私人与公域的表征、存在关系时,有此创意,并付诸实践。孰料,此举竟让艺术真正扎根现实,得到民间一致体认。甚至若无此“一夕爆红”风波,可能就“将错就错”地真正变成公共空间的一部分。
民众是真不知个人不能设置公共路名、路牌么?或也不是。但肯定有很多人,生活中切实体会过类似这种“新区老路、无人关顾”,个体诉求被漠视的尴尬。城市扩张,老区新建,类似公共服务的缺位疏漏之处,比比皆是。
虽“葛宇路”不如“如是庵、惜字宫、昭忠祠”等古朴清雅的街名,但至少管用好使,也比迟到十余年的公共介入更便民高效,不妨让地名办规范采纳,也是佳话。总比那些被诟病无历史底蕴无文化传承,千城一面的人造名有意义一些。
真抠字眼,文字游戏,“葛宇路”乍听路名像是“葛宇”,甚至不能算葛宇路之名;他也未设置“‘葛宇路’路(街)”,也不算违规。就算有误导之实,却难证其主观之意。就算一般不用人名,也有这非一般情况。因关注而有望解决,先无恶意后无危害,何苦苛责?不如成全。并于此反思公共管理上的疏漏,岂不更美?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