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如果走进林区,无论是苍茫的北方山地,还是起伏的南国峰峦,无不郁郁葱葱、绿满眼眶,曾经不时可见的荒山秃岭正越来越多地被浓郁的绿色覆盖。
给林区带来巨大变化的,是21世纪初在福建等省率先试点,并于2008年开始在全国展开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5年前,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同志在考察福建武平县时提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那样从山下转向山上”。15年来,林权改革不仅像春风一样吹绿了山野,更为林区全面可持续发展增添了强大动力,推动了林区生态美、百姓富、扶贫脱贫的有机统一。
这种绿色发展,首先体现在观念和思维的转变。靠山吃山,是林区人的不变路径,但在产权不明的背景下,林农并不是山林的主人,不砍白不砍,“吃山”变成了单纯的砍树卖树挖山。林地承包到户后,“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林农身份变了,责任变了,观念也变了。同样是靠山吃山,过去砍树变成了现在看树,过去“要我造林”变成了现在“我要造林”。山还是那座山,但保护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观念,在林区已经扎下根来。
观念转变推动了机制创新。我国林业资源90%在山区,绝大部分贫困人口也集中在山区。这就意味着,林区面临的一个突出矛盾,是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的难题,必须探索新机制、新办法。在一些地方,为了解决公益林保护补偿金不足的问题,探索从饮用水、水电、森林公园等产业中收取部分费用作为补充;有的地方通过“赎买”的方式把转化为生态林的林地保护起来,解决了林农利益与生态保护的两难。随着林改深入推进,一些长期困扰林区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得到有效化解。
机制一变天地宽。在林区,林农“把山当田耕,把树当菜种”已成为普遍现象,由此带来了“荒山变绿山、农民捧金山、发展有靠山”的变化。全国森林覆盖率逐步提升;林农有了稳定的财产性收入,林改后户均拥有森林资源近10万元;林改还盘活了林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林业产业、林下经济迅猛发展,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推动了林业经营效益和质量双提升。
林业兴则生态兴,生态兴则文明兴,而林改是林业生态文明的有力保障与强大动力。当前,我国林业发展还面临很多困难,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发展各领域全过程还需要真抓实干,生态优势进一步转化为发展优势更需要久久为功。但正如林改已经带来了林区面貌巨大改变一样,促进林区面貌的进一步改变,推动绿色发展与加快脱贫攻坚的结合,更好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惟有继续深化这场被誉为“继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中国农村又一场伟大革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实践再次证明,惟改革,带来的发展最绿色、最长远。(作者:经济日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