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2017年07月03日 08:21   来源:北京日报   艾冬野

  卫兴华 田超伟

  近年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问题引起学界的关注。但理论认识存在着差异,有的观点甚至是相互对立的。有必要厘清理论是非,以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创建和发展。

  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有关理论与实践的认识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中国改革开放后首先明确地提出来的。这一理论成果也是经历了艰难曲折的探索过程和付出巨大代价后才取得的。毛泽东曾根据中国的国情提出,中国人民取得政权后先建立新民主主义社会制度而不直接建立社会主义制度,只有当新民主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再转向社会主义。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创新与发展。但取得政权后,刚经过三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1953年就提出转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总路线。要消灭一切私有制,建立“一大二公”的单一公有制的社会主义制度。1958年,又刮“共产风”,要通过建立人民公社奔向共产主义。事实上是把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提出的资本主义高度发达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目标模式,作为我国建立社会主义的起点模式。盲目追求“一大二公”的单一公有制,违背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人为拔高生产关系,事与愿违,反而损害了我国生产力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顺利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认真总结新中国历史经验教训和改革开放新的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重新定位了我国社会主义所处的发展阶段。1981年中共中央《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出:“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党的十三大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事关全局的基本国情加以把握,明确指出这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并把它作为我党制定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理论基础。之后至今,党的历次全国代表大会始终强调,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立足于我国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正是由于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我国成功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我国目前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

  我国目前仍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从社会性质上看,我国是社会主义社会,与科学社会主义一脉相承。马恩列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的本质规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更好更快地发展生产力;二是要通过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列宁曾说,社会主义要“使所有劳动者过最美好、最幸福的生活”。邓小平讲,社会主义本质是 “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为此,要坚持以大力发展生产力为根本任务。但发展生产力只是为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还需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作为制度保证。在私有制下,生产力无论发展到多高程度,都会存在贫富两极分化,不可能实现共同富裕。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这一基本原理,无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级阶段还是高级阶段都需要坚持。

  从发展进程来看,我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于初级阶段,必须从这个最大的实际出发,改革与发展的一切战略举措都不能超越这个发展阶段。在我国生产力还相对落后的初级阶段,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状况的规律,不搞单一的公有制,要探寻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继续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在收入分配领域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公有制企业实行按劳分配,私营、外资企业实行按要素所有权分配,始终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调动各阶层人民的生产积极性。同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统一起来。通过深化改革、科技创新和培育高素质人才等多种途径,推动生产力更好更快地发展,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弄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

  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需要把快速发展生产力和发展与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自觉地始终一贯地统一起来。这是总结新中国近70年发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得出来的科学结论。概括地讲,我国的社会主义实践发生过两种偏误:一种是片面强调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而忽视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另一种是片面重视生产力的发展,而忽视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与完善。还有人宣传唯生产力论,我们要吸取历史经验教训。现阶段,既要着力于快速发展生产力,又要自觉地着力于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一方面,切实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新理念,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质量与效率的提高,培育经济增长新动力,在更高层次上更好更快地发展生产力;另一方面,坚持做优做强做大国有经济,推进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大力实施精准扶贫战略,着力改善民生,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人民,朝着共同富裕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目标前进。

  要弄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特定历史阶段,二者虽有交叉,但不能等同。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事业将经历初级阶段、中级阶段,最后达到高级阶段,即成熟发达的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将贯穿于我国社会主义各个发展阶段,而不仅停留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制度将在我国整个社会主义发展历程中不断接受实践的检验,从而得到丰富发展和完善,并且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因此,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同于我国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是不恰当的。虽然,就目前而言,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依据,但是,在社会主义中级阶段和高级阶段,我国仍将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发展了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我国社会主义高级阶段,公有制经济将发展得更好更快,国有经济的活力和影响力将显著增强,劳动者在国家、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主人翁地位和各项权利将更加充分地体现出来,最终将全面实现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的目的。并且,伴随着物质财富的极大丰富、人们科学文化素质和精神境界大幅提高,高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将为向共产主义过渡提供日益成熟的条件。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

  阅读延伸

  当前学界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若干观点

  ●我国已成功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下半场”

  有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可分为上、下两个半场,“上半场”即20世纪后半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下半场”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前二十年全面小康社会阶段;第二阶段是后三十年共同富裕阶段。经过数十年的努力,我国已成功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下半场”的“第一阶段”,即“全面小康社会阶段”,并朝着“第二阶段”,即“共同富裕阶段”进发。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生了阶段性变化与局部性变化

  有观点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变化有两个方面:从阶段性变化来讲,无论从时间,还是从任务而言,我们都走过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三分之二、已经接近最后阶段的临界起点。从局部性变化来说,我们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比如,城镇人口超过了农村人口,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中国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等。

  ●新常态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当前经济方面的阶段性特征

  有观点认为: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常态的理论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新常态说到底就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在当前经济方面的阶段性特征。这是中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阶段演进的必经过程。

  ●要辩证把握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变”与“不变”

  有观点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历届中央领导集体都强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国情。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更是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作为最大国情、最大实际来看待。不清醒认识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就不可能从全局上和总体上把握中国实际。看不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最新变化,就有可能使关于初级阶段的全局性和总体性判断流于空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变的一面和不变的一面,两者不能割裂,更不能对立。(艾冬野)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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