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立法 保卫舌尖安全

2017年06月29日 07:58   来源:深圳特区报   

  捍卫舌尖安全,不仅要有相应的技术手段,也要有专门的法律武器。深圳作为一个九成食品依靠外供的城市,非常有必要立一部符合城市自身特点、有针对性的法规,切实保护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深圳特区报评论员

  国内首部针对食品安全监督的专门法规——《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日前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授权市有关部门制定严于国家或者广东省标准的食品安全深圳标准,以满足市民的更高要求。

  捍卫舌尖安全,不仅要有相应的技术手段,也要有专门的法律武器。在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已实施的背景下,地方不宜再立大而全的食品安全综合法规。深圳作为一个九成食品依靠外供的城市,非常有必要立一部符合城市自身特点、有针对性的法规,切实保护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监督是保障食品安全的核心问题。《深圳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提出,将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建立权威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深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构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其中,食品安全监管是显而易见的“牛鼻子”。倘若能专门针对食品安全监督率先立法,那么打造食品安全“深圳标准”“深圳质量”将更有底气。

  精细化立法,立管用的法,才能真正为舌尖安全撑起“保护伞”。《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监督条例(草案修改一稿)》由《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变身”而来,由一部大而全的食品安全“基本法”变为一部小而精的监督条例,既充分体现了深圳善抓“牛鼻子”的智慧,更表明了深圳精细化立法、立管用之法的决心。

  这部法规的突出特征是问题导向、对症下药。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标准偏低,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监管理念及水平有不小差距,离民众的期盼还存在一定距离,如何补齐短板?《条例(草案修改一稿)》授权市有关部门结合深圳实际并借鉴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制定食品安全特区技术规范,以及在食品质量、营养健康、过程管理诸多方面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广东省地方标准的食品相关推荐性标准;政府监督是食品安全监督的重点,但监督力量严重不足,对小作坊、小摊档和中小微企业监管不到位,怎么“补课”?创设食品安全总监、督察以及督导员制度,重构政府食品安全监督机制;网购食品渐成市民的一种生活习惯,但其监管难、索赔难也是事实,怎样应对?专门规定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的备案制度,以及先行赔付和追偿制,解除市民的后顾之忧……

  精细化立法,立管用的法,说起来挺轻松,做到殊为不易。去年的一次市人大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议程时,郑学定委员前所未有地启用动议权,只为动议取消《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列入会议议程,因为该项法规草案不够成熟,创新不够,既不能体现深圳特色,处罚标准比国家标准还低,宏观的宣誓性条款过多,现实可操作性不强,他建议“打回重写”。正是因为像他一样尽职负责之人的坚持发声,“使尽浑身解数”,才有了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条例(草案修改一稿)》——一部思路对头、精细管用的法,期待它能将食品安全落实到每一粒米、每一滴油、每一棵菜上,让市民更有安全感与获得感。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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