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站在新的历史阶段把握新常态大逻辑

2017年06月23日 07:34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既是中国经济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发生深刻变化的重要体现,也是中国经济自身发展出现阶段性特点、面临创新转型的战略性抉择。全面认识和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从国际和国内两个环境变化与时代特征和要求出发加以全面理解。

  从国际发展环境来看,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发展格局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全球化发展面临各种新挑战,世界经济亟待进行深刻的结构性调整与发展动力重塑。中国提出经济发展新常态正是顺应世界经济发生深刻调整的重要体现,也是中国经济空间条件发生深刻变化的体现。

  中国经济在近40年发展历程中,对外开放发展成为最大的亮点和经验之一。正是通过开放发展,中国经济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和全球价值链体系,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引进国际技术,借鉴国际经验,运用国际资本,发展国际贸易,推动国内产业结构演变,尤其是发挥大国经济比较优势,充分发展制造业,奠定崛起的重要支撑。同时,也是通过开放发展,成功运用国际通行规则,倒逼国内体制机制创新,使开放与改革形成良性互动发展,构筑国内经济崛起和发展的制度环境和优势。

  但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以后,全球经济发展格局开始发生深刻变化和重大调整。目前,全球经济平均增速仍然维持较低水平,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复苏乏力、全球通缩压力犹存、世界制造业继续低位运行、全球贸易增速走低且连年低于世界经济增长、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和风险上扬以及新的地缘政治因素和地区冲突加剧、英国脱欧以及区域性投资贸易规则调整等许多新变量等,更为世界经济增添了新的不确定性因素。

  显然,世界经济已经告别上一轮增长周期,要实现真正复苏和持续发展,需要根据新的发展周期和需要,寻求新的增长动力、构建新的增长结构,实现具有创新、活力、包容和协调发展的世界经济新目标。在世界经济新老周期转换的过程中,新一轮科技革命和能源革命正在孕育中,新技术、新产业等尚未形成新一轮发展的引擎,世界经济增长缺乏新动力。但是,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开启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序幕和大潮。

  世界经济正在发生的这些深刻变化,也必然使得中国依靠原来充分有效利用国际市场、迅速成为世界贸易大国的发展方式面临重大调整,尤其是面对危机后国际贸易和投资增速下降的挑战,中国的贸易增速到了一定阶段后也必然会出现拐点,依靠国际市场和扩大出口贸易拉动增长的模式亟待转变;未来也必须把经济增长的动力更多放在创新驱动和扩大内需上来。

  由此可见,世界经济的重大调整,国际环境的深刻变化,必然使得中国经济顺应新一轮世界经济发展周期的趋势,从增长速度变化、增长结构优化和增长动力转换等方面适应世界经济发展新周期的需要。经济发展新常态也正是适应和体现了这样的新变化和新趋势。

  从国内经济发展阶段来说,中国经济经过近40多年的发展已经出现了一系列新的积极特点,也面临一系列深刻的矛盾和问题。中国提出经济发展新常态,正是从时间上反映了中国经济历史与现实发生更替变化的结果,也是中国经济进入新阶段的必然反映和现实选择。

  经过近40年的发展,中国目前GDP总量稳居世界第二,成为世界第二大贸易国和第一大出口国,国际影响力和国际地位稳步提高。

  但是,从国内发展阶段来看,尽管目前经济总量世界第二,但人均收入水平还很低;制造业虽然实现崛起,但是总体上位于全球产业链的中低端;虽然是进出口贸易大国,但贸易增加值比较低,总体上还处在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虽然是服务贸易大国,但是高附加值、有竞争力的服务贸易比重还不高;经济增速虽然保持中高速,但是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还不高,发展的环境代价和成本较高;尤其是过去持续多年的高增长,主要依靠的是要素驱动,尚需形成创新驱动发展的新动力。从国际发展环境来看,我们在全球经济治理体系中还缺乏应有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在这种现实情况和背景下,中国经济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系列新情况和新问题,经济增速出现换挡,进入中高速的阶段,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亟待提升;结构调整与升级转型十分紧迫,产业升级转型与提高全球价值链分工和地位任务十分艰巨;各种“不平衡”问题严重制约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更为重要的是,原来支撑经济高速发展的比较优势条件发生改变,国内的体制机制也无法顺应新一轮开放型经济发展的需要,更不能适应全球投资贸易规则的新要求。因此,中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也立足中国经济发展新阶段,顺应发展规律变化,体现了未来一个历史时期中国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发展任务。

  总之,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发展层面来看,我国经济发展的环境、条件、任务和要求等都发生了新的变化,经济发展进入了新常态。新常态可以说是国际经济环境调整与国内发展阶段变化的新特征和新要求的必然反映,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趋势。(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系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权 衡)

(责任编辑:武晓娟)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促进“马上就办”常态化    2017年02月23日
  • ·让“亲自”成为常态    2016年10月14日
  • ·新常态:认知经济新工具    2016年09月28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