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2017年陆家嘴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负责人从各自机构的监管职能出发,齐声强调要防控金融风险。“一行三会”负责人的同时高调表态,凸显了当前防控金融风险的必要性和迫切性。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正因为此,金融稳,则经济稳;金融乱,则经济乱。当金融风险积聚到一定程度突然爆发时,会给经济带来严重冲击,导致经济增长失速甚至负增长,并危及经济社会稳定。这样的例子,远的如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近的如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特别是后一场金融危机,其对全球经济的杀伤力,至今还余波未平,许多国家目前仍然在苦寻经济的恢复性增长之道。
我国毫无例外地也受到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短期的周期性因素与长期的结构性因素叠加,产生了较大的经济下行压力。由此,再加上一些国家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调整形成的风险外溢效应,导致我国金融风险上升,金融发展面临不少挑战。
宏观杠杆率居高不下,成为金融风险的始作俑者。过去一段时期里,为摆脱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加杠杆成为不少地方或企业自觉或不自觉的选择。这固然短期内有助于刺激经济,但也埋下了风险隐患。此外,经济下行压力下实体经济不振,导致大量社会资金开始脱实入虚或避实就虚,在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大行其道,有的还打着互联网金融或金融创新的旗号,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虚拟经济中去。凡此种种,我国近几年杠杆率上升速度较快,给我国金融系统的稳定造成很大压力。
2016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下决心处置一批风险点,着力防控资产泡沫,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妥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有序化解处置突出风险点,整顿规范金融秩序,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在今年4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维护国家金融安全进行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存在的金融风险点,我们一定要胸中有数,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未雨绸缪,密切监测,准确预判,有效防范,不忽视一个风险,不放过一个隐患。
防控金融风险,最根本的保障是大力振兴实体经济。只有实体经济兴盛起来,投资报酬率提高了,才能将社会资金脱虚入实,并能够为逐步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更大的回旋余地和更充足的“弹药”,使金融发展建立在实体经济大发展的可靠基础上,以实体经济发展推动金融发展,以金融发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防控金融风险,是当前着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题中应有之义。一方面,作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五大内容之一的去杠杆,通过降低企业杠杆率和规范政府举债行为等措施,对防控金融风险有着最直接的作用。另一方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其他内容,在促进实体经济振兴的同时,也不同程度地为防控金融风险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比如,在降成本方面,通过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以及“放管服”改革,改善实体经济企业的经营状况,有助于降低这些企业的高杠杆率。
防控金融风险,进一步强化金融监管是当务之急。坚持底线思维和问题导向,树立前瞻意识,针对金融业态复杂多样和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的现实,应不断加强体制机制建设,补齐监管短板,以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为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主要抓手。在现行“一行三会”大的监管架构暂时不变的格局下,应紧跟金融发展步伐,准确把握金融发展脉搏,创新监管模式,加强各监管机构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并加大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
总之,依靠我国庞大的经济实力与巨大的经济韧性以及强有力的行政执行力,我国金融风险总体上是可控的。尽管如此,鉴于金融风险爆发可能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造成的严重冲击,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防患于未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张德勇,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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