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防风险的金融监管政策频出,显示了相关部门防控金融风险的决心。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一方面对于排查风险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必须铁腕打击,严肃问责。另一方面,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的全面改革需加快推进,建立统一和无缝隙的宏观监管体系,防止监管套利引发系统性风险。
随着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深入,企业有生有死、行业有进有退,带来结构性产能过剩、劳动力成本上升、经营成本增加等因素,企业盈利能力降低,债券市场违约等信用风险集中暴露,银行业资产质量下滑。目前来看,金融风险主要体现在:近年来,在利差收窄的形势下,为了盈利,银行大规模扩张,绕开监管来配置高收益资产。2013年,银行表内外大量增配非标资产;2015年上半年,银行理财资金输血股市;2015年下半年,随着同业存单大量发行,银行同业套利卷土重来。这些现象的背后是金融业杠杆高企,资金在金融体系空转,银行业的流动性风险和信用风险累积,同时减弱了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从国际情况看,房地产和政府债务是最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的两个领域。数据显示,近年来国内金融体系大量资金流向这两个领域。虽然目前来看,这两个领域的风险可控,但系统性风险的累积不容忽视。
尽管当前金融风险隐患正在积累,产生的原因也比较复杂,但总的看,我国经济有基础、机构有实力、政策有储备,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监管部门也正在积极出手,着力防范风险。
首先,防范风险需要精准识别和充分认识风险。今年以来,多个部门联合发力,大力排查和摸清风险底数,携手守住风险底线。银监会近日接连出招,开展“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明确银行业风险防控的十大重点。财政部也修订企业会计准则,推动企业建立以信用数据和评价为基础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增强应对信用风险事件和信用损失的能力。
其次,对于排查风险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违法、违规行为,必须铁腕打击,严肃问责。对于一时难以整改和问责到位的问题,必须明确时限,责任到人。未来仍需持续加大检查处罚力度,集中力量查错纠弊,严格实施行政处罚。这样才能明示监管部门防风险、去杠杆的决心,有效引导市场预期,彻底打消某些机构打擦边球的企图。
一季度,银监会系统作出行政处罚485件,罚没金额合计1.9亿元,处罚责任人员197名。目前新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已经立案,正处于行政处罚调查审理程序中。证监会对于资本市场中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操纵市场等行为也保持监管高压态势。
再次,防范风险必须未雨绸缪,从遏制源头入手。既要建立和完善系统性风险预警机制,又应将风控意识贯穿于一切业务的始终,严防风险外溢和风险交叉传染。
最后,近年国内金融创新和综合化经营的不断推进,使得金融机构之间的相互交易日趋频繁。产品、业务加速渗透,形成了休戚相关的利益共同体,同时也放大了金融杠杆以及风险传染性。在此背景下,防范风险的协同作战尤为紧迫:一是宏观审慎监管体系的全面改革必须破题,必须建立统一和无缝隙的宏观监管体系,防止监管套利引发系统性风险;二是构建公开、透明、高效的金融监管法治环境,弥补监管短板,及时更新监管规制,填补法规空白,及时修订现行法律法规以适应金融市场发展;三是有必要对目前的金融创新活动进行引导,防范伪金融创新,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处置和破产法律体系等。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