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职称评价迎来重大变革。记者昨日从江苏省人社厅获悉,从今年起,江苏下放所有本科院校教师职称系列和实验技术职称系列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并对民办高校一视同仁。允许高校自主制定标准,此次改革涉及本科院校共66所,高校教师16万人。(6月7日《金陵晚报》)
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不论是如火如荼的经济建设大潮当中,还是在涉及方方面面的企业以及社会管理过程中,都会不可避免并且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种令人迷惑与尴尬的个别怪现象,即,一抓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这也让部分起初看起来力度很大,也相对较为彻底的改革措施,在后续推行过程中一步一步地陷入僵局。
当然,这也不足为奇。既然要改革就难免要在摸着石头过河过程中,承受或多或少因彻底失败或者部分失败所带来的风险。只有在这样的“千锤百炼”之后,才能在不断创新与总结、不断纠偏与完善中,使改革发挥出更大的潜力与作用。也正是因为在不断的推进改革过程中,总结了经验,吸取了教训,所以,才能够让“一抓就死、一放就乱”的现象越来越少,直至最终消失。
职称制度改革也是这样。江苏省在全省高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把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权一下子全部下放给了各个高校,改革力度可谓空前。尽管他们已经采取了一些十分必要的跟进配套措施,比如,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要上报公示、出现严重问题评审权将收回等,但联想到其他领域,尤其是在其他行业、企业的职称制度改革过程中所出现的“一放就乱”现象,笔者仍然有些担心,如果没有更加有效的约束措施及时跟进,或者配套措施执行不力,则很难避免会出现因高校自主权力过大而导致教师职称评审不严格、不规范,甚至不公平的现象发生。也就是说,江苏省高校教师职称改革虽然走出了实质性的一大步,但改革并非单纯地下放权力,还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严防和避免权力失控。
这并非笔者非要在鸡蛋里面挑骨头,也并非笔者多管闲事、杞人忧天,因为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并不少见。仍以职称评审制度改革为例。某大型国企在前些年便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的权力全部下放给了二级单位。但随着权力的下放,紧接着便出现了评审把关不严、条件掌握过宽、材料申报不规范,以及数量和质量不好控制等不良现象。于是,他们在权力下放之后的第二年,便不得不迅速采取了对下属单位评审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复审并对把关不严,违规上报的单位进行严厉追责的防范措施,这种权力失控的现象才逐步得到了制止。
此外,职称评审权力一旦下放,还会给基层评审组织带来更大的人情压力。因为都是熟人与同事,所以,一些表述不清、不好界定的评审条件,以及模棱两可的申报材料,甚至一些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关系户”,便极有可能在世故人情的左右下,得以蒙混过关,从而导致不严格、不规范、不公平的现象发生。
所以,笔者一直以为,改革绝非仅仅是单纯下放权力,还可以采取更多、更好、更加有效的创新举措。而即便是将权力下放,也必须拿出更加有效的配套跟进措施,对已经下放的权力进行严加约束,以避免发生权力失控现象。因为权力一旦失去约束与控制,便极有可能会变得“任性”起来,这是我们长期以来总结出的经验与教训,不得不防。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