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重庆市沙坪坝区出台禁止饮酒的规定,要求只要是工作期间,只要属于公务活动或接待,就不能饮酒。记者调查发现,近期许多地方推出升级版的“禁酒令”,对公务接待或活动中的饮酒行为约束更细更严格,让干部养成公务活动禁酒的习惯,进而形成一种自觉。(5月31日《人民日报》)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禁酒令”作为一项生活纪律规定,一定程度上管住了“舌尖上的不正之风”。但是,因为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中并没有全面禁止饮酒,这就给了一些“瘾君子”们以可乘之机,也给某些公款接待和职务腐败开了方便之门,有的党员干部照样借公务接待大吃大喝、铺张浪费;有的饮酒无度、举止失态、斯文扫地;有的饮酒后误时误事、耽误工作,甚至诱发撞人、斗殴和淫乱等各种事件,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了公权机关的威信。
中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关键是一个“严”字。但事实上,一些党员干部本身对自己的要求就偏松,不能严格执行各项政策和规定,而部分党组织对干部的管理也偏软偏散,一些制度和规定更是缺乏严密性和严苛性,这就容易让一部分人心存侥、麻痹大意。就拿公务接待“禁酒令”来说,文件是下发了、会议是开了、检查是安排了,但是,公务时间饮酒问题还是屡禁不止,只是地点更加隐蔽、方式更加灵活、结账更加变通,让人难以察觉和发现,或者处理起来更加棘手和难办。就算被发现,个别单位和部门也总是容易考虑这个因素、兼顾那个原因,处理起来多少会“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往往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客观上让“禁酒令”执行起来大打折扣。
升级版的“禁酒令”中要求,只要是工作期间、只要属于公务活动或接待都一律不准饮酒,无论是公务接待时间、公务接待对象、公务接待内容上都作了明确限制,从而彻底关闭了公务饮酒的口子,不留任何死角和漏洞,不给任何机会和条件。这无疑如同一条“带电”的“高压线”,对那些热衷于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人具有更大的威慑性和约束力,也给处理问责提供了明确的标准和界限,有助于“禁酒令”的真正实施,也有助于“八项规定”的圆满落实,更有利于党风政风的根本好转。
小小一只酒杯,事关党风政风。从这个意义上说,升级版的“禁酒令”就是从严治党的“标配”。但再严的规定和措施,也需要更严的方法和手段来落实。这就需要各级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一是要在宣传上“升级”,加强对升级版“禁酒令”的广泛宣传,让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入脑入心,自觉从心底筑起严密的禁酒防线。二是要在监督检查上“升级”,制订更严更细的监督措施、组织更严更细的监督巡查,及时发现和敢于揪出违规行为。三是要在处罚问责上“升级”,一旦发现违反公务接待“禁酒令”的行为,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无论何人、无论何因,一律实施处罚问责,决不姑息纵容。只有提升和强化违禁风险,自然就会减少违禁现象发生。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