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酒令“升级”能否堵住“下有对策”

2016年12月01日 07:55   来源:红网   余祖欣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4年间,全国多地陆续出台规定:公务活动一律不准饮酒。这比此前各地曾规定的“工作日中午不准饮酒”更为严格。近期,各地更是加大对公职人员各类违规饮酒现象的监督查处力度。不过,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基层干部仍然通过种种方式搞变通违规喝酒。(11月30日新华网)

  禁酒令越来越严确实是一件好事,从少喝到不喝、从午间不喝到公务活动一律不喝,不少公职人员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轻松。诚然,喝酒不乏为一些地方歪风乃至腐败“代言”,虽说禁酒令年年从严,可依旧堵不住许多地方的“下有对策”,从媒体调查情况来看,顶风喝酒越来越少,可变式花样却越来越多,躲着喝、瞒着喝、自己出钱买着喝,譬如“矿泉水瓶装茅台”一类怪象依旧存在,特别在基层,屡屡曝出饮酒猝死事件,人们不禁疑惑:说好的“禁酒令”哪去了?

  禁酒是严规,执行却不该成为“筛子”,逐级减弱力度,到了基层几乎成为“纸上规矩”。当然,找准问题根源确实需要结合现状分析,之所以“下有对策”,往往有很多局限。一方面是执行不严,认为特殊情况特殊处理,喝上一些没什么,特别是在基层,上级感觉不喝酒就是“不给面子”;下级感觉不喝酒就是“招呼不周”,于是乎将违背严规理解成“实际需要”,反倒喝得心安理得,你敬一口、我回一盅,“禁酒令”反成了漂浮于基层之上的“灵活规矩”;另一方面,监督部门面对实际问题不敢“下重手”,偶尔纠一纠、不时查一查,仍然没有形成日常体系,致使一些公务活动依旧能喝、敢喝甚至必须喝。

  常言“动员千次不如问责一次”,禁酒令“升级”不仅仅在于规定更在于执行,其实监督也好、惩处也好,难就难在事后追究的种种阻力,特别是一些规定不明确、不具体、不详细,给了不少人变通和“钻空子”的机会。譬如将接待放在晚上、酒水通通自己购买,有的将接待名义编造为“私人饭局”,于是乎畅饮无度,规定稍有不严,歪风便敢通过各种渠道弥散开来。

  禁酒不是一阵风,过了风头继续喝,禁酒令的“升级”,核心点要升在“时效”和“实效”上,久久为功、落实有力。严规既要严,就必须从细从实,明确到时间点、查究到关键人,特别是要接得了“地气”,针对公务活动的具体情况来定。与此同时,也需从“关键少数”入手,在领导干部身上下足功夫,其实现实情况就是这样,上级要求不喝,下级只能遵从;领导要求不喝,下属唯有照办,一些基层公务员何尝不是抱怨:“上级(领导)要喝,没办法”,其实恰恰点出了解决问题的着力点。喝酒非小事,对待此类歪风也须重视,因此不妨纠一纠主体责任、用一用层级优势,将一级弱于一级转变为一级监督一级,同时从严惩处一些“明知故犯”,真正形成谁都不敢碰的“禁地”,看这“下有对策”还有几分效力。

  对于禁酒令的“升级”,既要有期待,更要有不怠,多一些举措上的尝试,用一些有先例的经验,让规定朝上升拔、让落实朝下生根。如果依旧有公职人员抱有“偶尔喝点没什么”的态度,说明日常监督该严了;如果依旧有干部被劝酒灌醉,说明惩处该严了;如果有领导禁不住下属的“热情”,说明追责该严了。禁酒令的“升级”实效如何,就且看“下有对策”的口子能不能堵住。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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