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托”这个“病”,不能全靠“侠女护士”来治

2017年03月30日 07:59   来源:深圳特区报   刘鹏

  最近,南京市妇幼保健院护士骆福玉因一段视频火了。视频中,她紧紧抓住一名身穿绿色毛衣的中年女子,并斥责“人家(病人)都哭了,你还在骗钱!”据报道,该中年女子是一名“医托”,常年蹲守医院内,将病人“倒卖”至其他医疗机构,且多数为不具备正规资质的“野鸡医院”。事发后,视频在网络热传,骆福玉被网友称为“侠女护士”。

  现如今,“医托”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公害”。患者若是入了“医托”设的局,轻则蒙受经济损失,重则延误病情错过最佳治疗时机。很多人恨“医托”,却并不能一眼认出“医托”,从而避而远之。特别是对于那些远赴外地就医的人来说,即使是常年蹲守在医院的“医托”也很难认出来,求医心切也容易上当受骗。相反,对于医护人员来说,他们对长期游走在医院里的“医托”的“熟悉”程度与辨识能力更高。如果他们能像“侠女护士”骆福玉一样,视患者为自己人、视医院为自家地,遇到“医托”敢于挺身而出与之“宣战”,那么“医托”的嚣张气焰自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打压。——清如许

  “医托”屡禁不止,说明我们的医疗卫生系统仍然存在漏洞。虽然网上挂号已较为普及,但对于偏远地区和农村的患者来说,应用互联网并没有像城市居民那样熟练,更别提上网预约专家门诊了。“侠女护士”的怒斥与其说震慑了“医托”市场,还不如说是起到了提醒作用。让卫生监督部门负起应有的监督管理职责。同时,医院也应开设绿色通道,让那些出现突发状况的病患不必因为心急而乱投医。毕竟,护士抓“医托”,治标不治本。不畅通的就医通道,就是医托的“生存之道”。——六水

  “医托”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违规甚至违法犯罪的问题。对“医托”明显不能仅仅依赖于“能一眼认出他们”的医护人员进行怒斥。因为一方面,“医托”的一些行为已经构成了违规甚至违法,比如诈骗、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等,包括医院、卫生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等,都有必要介入,加大打击力度。另一方面,很多“医托”并不是单独行动的,他们甚至与医院内外勾结。对此类情况,医护人员对“医托”的怒斥明显是无力的,甚至还会因此受到“医托”、医院的报复。

  对于敢怒斥“医托”的“侠女护士”,我们必须给予肯定与点赞。但相对而言,我们更需要的是“侠士”一般能够及时出现的医院管理者、公安民警,是防治“医托”的制度与法律法规体系、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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