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很多学校都真抓实干在做,也取得一些成效,但悲剧再次来袭,我们该未雨绸缪些什么?
据新华社报道,3月22日上午,河南省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的学生上厕所时发生踩踏事故,目前造成2名学生死亡,20余名学生受伤。据悉,踩踏事故发生时系早读课下课时间,学生集中前往厕所,为10分钟后的月考做准备。
每一次校园踩踏悲剧发生后,从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到舆论以及社会各界,都在从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等层面深刻反思,查漏补缺;在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之下,很多学校也都在真抓实干。应该说,取得了一些有目共睹的成效,然而,悲剧还是残酷地发生了。
资料显示,濮阳县第三实验小学被认定为濮阳市“学校管理先进单位”和“安全文明学校”。无意讽刺,也不是揶揄,不管是该所学校,还是其他学校,抑或是社会各界,必须反思的是,这样一所优质的学校都会在普通课间发生这样的悲剧,我们该未雨绸缪,做些什么?
根据海恩法则,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墨菲定律也告诉我们,既然认识到了小概率事件发生的某种“必然性”,那就一定要认真地做好各种事先的应对措施,防患于未然。
确保校园安全,应该将安全教育常态化、具体化,同时必须强调实用性、现实性;安全管理应该涵盖到所有时间,具体到所有细节。更为重要的是,所有学校都要有自检自查机制,教育主管部门以及相关管理部门,也应该有日常化的监管,紧盯所有细节,让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具体到岗、责任到人,不能有丝毫马虎。
“祸患常积于忽微”,避免学校踩踏事故必须警钟长鸣。
如果所有的学校都能建立起一个由教育主管部门主导,“家长委员会”及专业人士参与,对学校安全进行日常考察、监督和评估的机制,便能够最大程度上及时发现、沟通和处理学校的安全隐患,将踩踏等安全事故发生率降到最低,让孩子们的欢笑声充满校园。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