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今年网络提速降费要迈出更大步伐,年内全部取消手机国内长途和漫游费,降低国际长途电话费。电信分析师付亮认为,提出取消国内长途漫游费是在意料之中。(3月5日《新京报》)
事实上,早在2016年8月,三大运营商均公布了时间表,将在年底取消长途漫游费,逐步推进全国一体化资费。从现实情况来看,三大运营商核心主套餐已取消长途漫游费,实行全国统一计费,但仍有部分在网用户需要支付长途漫游费。可见,取消国内长途漫游费,仍然阻力不小。这次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年内取消国内长途和漫游费”,既有时间表,又有路线图,表明了政府强制推行的鲜明态度。
众所周知,通话漫游费“诞生”于20多年前的2G网络时代,随着技术不断进步,漫游成本已大幅降低,目前国内漫游费成本已几乎为零,运营商却仍在收取;特别是,一些3G用户乃至4G用户,仍普遍被收取长途漫游费。可见,运营商存在过期收费和模糊收费现象。再者,国内异地通话,已经收取比较高的长途话费,再收取长途漫游费,就等于是额外收费。
然而,无论是过期收费和模糊收费,还是额外收费,均属于乱收费。有媒体统计称,运营商漫游费年收入百亿元,人们对此并不眼红,毕竟,运营商提供通信服务,是以赢利为根本目的。问题是,收费项目应公平合理,应公开收费依据和标准,使人们觉得这个费交得“物有所值”。显然,运营商收取长途漫游费,就未能做到公开透明和公平合理。特别是,三大运营商一边拿出取消长途漫游费时间表,一边又以整改难度大为由,变着戏法收取。
可见,取消长途漫游费,需年底“结硬账”。首先,三大运营商应按照照时间表和路线图,尽早取消国内长途漫游费,让手机用户免费享受技术升级成果。同时,在降低国际长途电话费基础上,针对国际漫游费,如果在国外拔打国内电话,那么主叫方应“入乡随俗”,按照该国规定交纳漫游费,而国内被叫方,可减免漫游费;反之,如果在国内拔打国外电话,那么主叫方也应减免漫游费。特别是,信息产业管理部门,应出台湾配套措施,强化监督与考核,对拒不执行或弄虚作假的运营商,进行严厉查罚。
(责任编辑:范戴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