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北京市民发现,有烟酒店为迎合消费者,对烟草“限价令”置之不顾,公然贴出“天价烟”标价摆在柜台上售卖。记者走访发现,超出“限价令”规定最高售价千元每条的香烟品类比比皆是,其中有的香烟身价甚至翻了近10倍,卖出近4千元的高价。
虽说抽什么品牌的香烟是消费者的自主权利,但是人民公仆的嘴上叼着上百元甚至几百元一支的天价香烟显然不正常。如果官员收受“天价烟”变现,更是赤裸裸的受贿敛财行为。我们要看到,烟草行业属于垄断行业,其资产属于全体纳税人,并不是谁家的私有财产。烟草企业的利润血管里要流淌道德血液,不能单纯为了牟利大量生产“天价烟”,更不能违背纳税人的意愿与市场伦理,“挂羊头卖狗肉”,给“天价烟”换上白盒或者普通烟盒马甲蒙混过关。——叶祝颐
“天价烟”的消费者部分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而选择购买,其中不乏炫富心理。而另一部分消费者则是为钓取更大的利益。那些被冠以“特供”“专供”等字眼的“天价烟”,往往被看作是身份与地位的象征,而作为礼品相送无疑是拉关系、套近乎、行方便的上上之选。于是,行贿受贿、贪污腐败的不正之风就会在这一买一送间暗流涌动。如此不良甚至不堪的消费心理,着实让人担忧。——杜学峰
这边“天价烟”价格高得吓人,那边却是“天价烟”销路非常好,有的人甚至整箱整箱地购买。实际上,购买“天价烟”只是为了自己吸或是招待客人的,只占到一小部分,大部分消费者恐怕还是为了送礼。
“天价烟”卷土重来是个信号,反映出特权思想仍然存在、以权谋私仍然存在。“天价烟”的存在不仅仅违反了“限价令”,更暴露出监管上的漏洞。治“天价香烟”,要先治特权。——滨兵
“天价烟”卷土重来,表面上看是一些不法商家贩烟、炒烟造成的,而实质上却是长期以来烟草专卖带来的必然结果。因此,在当前专卖制度难以取消、各种高档香烟又求大于供的情况下,遏制“天价烟”卷土重来,各地烟草专卖局必须切实履行专卖专营的责任。一是,对违反“限价令”的违规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让不法分子有空子可钻;二是,对配送的香烟品种和数量要制定严格的规定和措施,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以接受群众的监督,堵死权力寻租空间。——姚明胜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