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实体经济领域资金紧张,特别表现为中小企业融资难。但是,金融领域似乎一点都不缺钱:投资者对各类金融资产和房地产的追买一浪高过一浪,金融机构的盈利规模屡创新高。仔细分析可以看出,一波接一波的资金涌动,大多只是在金融市场、金融机构层面上转动,即在金融体系内循环,而无法有效导入实体经济领域,从而潜在地滋生不少风险因子。一方面,货币宽松,资金充裕;另一方面,实体企业资金依然紧张。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放松货币政策释放流动性未必给实体经济带来更多资金
通常认为,货币政策松紧对市场资金的多少,会起到基础性的“水龙头”作用。从理论上看,货币政策收紧,市场资金包括实体经济领域的资金也会紧张。但实际上,有时货币政策过于宽松、市场资金充裕,实体经济领域也未必会有更多的资金流入。
经济学有“流动性陷阱”一说,意指货币当局扩张货币、降低利率可以刺激经济增长,但到了一定程度,继续扩张货币就不会再有这一刺激效应,即继续增加的货币或者说流动性进入陷阱之中。这在凯恩斯时代表现为企业和居民窖藏现金等形式,流动性滞留在金融体系内;在21世纪的现代经济金融体系中,则表现为大量的资金滞留在金融体系内循环,并且加大杠杆追逐金融资产,而不是流入实体经济。
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货币供应增加,市场资金供给增加使利率下降,从而金融资产价格上涨,引发更多的资金追逐这些金融资产,甚至包括部分实体经济部门的资金也被吸引进入追买金融资产的行列。资金不但没有流入实体经济部门,反而可能会流出。另一方面,货币扩张、利率下行的结果是金融机构的资产收益率下降,为了保证一定的收益总额规模,金融机构会加大金融杠杆,也就是吸纳更多的资金投资于金融产品。这就导致金融机构对资金的需求增长更快,资金在金融部门的膨胀速度更快。
相关统计数据也说明了这一点。2014年11月开始,我国进入新一轮降息降准周期,货币扩张加速,结果资金流入金融部门的速度比流入非金融部门更快。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计算,2014年,存款类金融机构对其他金融部门债权和对非金融部门债权的增长速度,分别为46.5%和13.3%;2015年,这两个数据分别为53.5%和16.5%;2016年前10个月依然如此,资金出现脱实向虚甚至“脱实向房”的迹象。
可见,实施过于宽松的货币政策、释放更多的流动性,未必有利于推动资金进入实体经济领域。要彻底解决问题,关键还在于改善整体的经济金融运行状况。当然,在经济运行异常情况下,央行放松货币政策,及时提供流动性支持,是完全必要的。但值得强调的是,在观念上,不能单纯以为通过放松货币政策、增加资金供给,就能促使资金流向实体经济部门。这也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明年货币政策“稳健中性”的重要根据。
改善经济金融整体运行为去虚火壮实体打出“组合拳”
资金的逐利特性决定了要吸引资金进入实体经济,最基本的一条是实体经济运行良好。在一些经济、金融运行正常规范的经济体中,投资管理人需要把一定比例的资金配置投入到实体企业中去,以抓住实体经济发展获利的良机。否则,就要冒很大的投资风险。
从我国目前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出发,要有效引导资金脱虚向实,关键不是资金供给,而是要改善实体经济和金融市场的整体运行状况。改善这一状况的主要举措,就是今年大力推进以及明年要继续推进的“三去一补一降”。
2016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我国经济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作出部署,在继续要求打好“三去一降一补”五大攻坚战的同时,突出了“去杠杆”的紧迫性。其中有何深意?有观点认为,一些企业的杠杆率过高,已经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好不容易有点盈利和新增贷款,往往只能“拆新补旧”。而从宏观上看,整体的流动性也有脱实向虚的征兆。治本良方就是去虚火、壮实体,正确处理虚拟经济和实体经济的关系。
与之相伴,实体经济领域则需着眼于提高效率“去产能”,主要是去除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产能项目,切忌为求方便而一刀切。在我国经济实际运行过程中,“钱多”、投资过多、产能过剩之间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因果逻辑关系。或者说,“钱多”只是有可能导致投资过多、产能过剩的必要条件之一。从“钱多”到产能过剩的逻辑,尚需加入地方(部门)利益本位、不合理的政绩考核、投资决策的市场化机制作用不够等因素。因此,实现“去产能”的目标,要以效率为原则,基于详实的产业调研,有针对性地实施。如果只是比例化、一刀切式“去产能”,效果必然会大打折扣。
通过“去产能”等手段改善实体经济运行状况,有利于稳定和规范金融市场的投资行为,进而有利于引导资金流入实体经济。就此而言,在当前状况下,引导资金投入实体经济、激发和提升民间资本的投资意愿,是一项包括适度货币政策、改善实体经济发展环境、完善金融市场投资行为等“组合拳”工程。如果只是单一施策,效果是极为有限的。
商业银行探索投行业务推进银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在引导社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领域这一点上,目前正在推进的新一轮银行“债转股”值得重视。从改革和发展角度考虑,借“债转股”契机,推进银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鼓励银行拓展投资银行业务,由银行牵头推进企业债务重组、资产并购,并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其中,不失为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实体经济的一条有效途径。
此次“债转股”的主要目的,是降低实体企业的负债率,因此主要针对银行的关注类贷款(借款人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但存在一些可能对偿还产生不利影响因素的贷款)甚至正常类贷款,而非不良贷款。这是在企业负债率高企、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情况下的不得已之举,但更可以看作是实现银行业务“破冰”的机遇,是开辟有效引导资金进入实体经济途径的良机。
在经济体系整体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银行业的发展也不能例外。通常情况下,银行不具备参与企业经营的优势,实际上没有成为企业股东的动力。因此,银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对其服务产品供给的改革。目前,银行的主要业务供给是贷款服务。按照当下实体经济运行的状况,企业除了贷款需求外,还要有债务重组、资产并购等方面的需求。因此,银行除了贷款服务外,还应当拓展投资银行服务。这也是促使银行由传统商业银行向现代综合性银行转型,进而从根本上扭转银行经营模式的一条路径。
同时,银行在向企业提供投资银行服务,可以同时吸引和组织社会资金一起参与。这也就形成了把社会资金导入实体经济的一个途径。实践表明,因为有银行的牵头和引导,社会资金会有较高的积极性参与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支持。
进一步来看,商业银行拓展投资银行业务具有以下效应:第一,对实体经济来说,可以帮助企业降低负债率、实现资产重组,有利于企业轻装上阵。第二,对银行来说,有利于解决不良贷款率上升、利润下降等,并有利于业务多元并举,扭转银行业务单一、收入来源单一的局面。第三,对整个金融体系来说,有利于提高直接融资比例,有利于金融业由分业到混业的转型。而混业经营无疑是现代金融业的发展方向。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进行混业经营,还存在一些法律制度障碍。但在实际操作中,银行的股权投资已经具有几种现行的模式,商业银行法相关条款也保留了一定的解释空间,从而提供了协调空间。因此,总体上消除这些制度障碍难度并不是很大。
总之,一个经济体要走向富裕和可持续发展,必须依靠实体经济的效率、规模和总体实力。尽管在现代经济体系运行中,金融的作用越来越突出,但虚拟经济作用再大,也只能是为实体经济服务,而不能取代实体经济。
(作者为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