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应常态化

2016年12月27日 09:58   来源:法制日报   吴学安

  不少地方的旅游市场监管具有应急性、临时性的色彩,尤其是应对假日经济而生的临时联合执法机制,大多在节假日过后就失灵了

  今年以来,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积极探索旅游监管改革,在黄山南大门汤口地区推进旅游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汤口镇与黄山风景区共同成立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大队,从景区公安、交通、市场监管及汤口镇城管、旅游等部门抽调约五十人,采取联合巡查、重点监管、专项行动等方式,查处提篮兜售、非法运营追客车辆和人员,有力地规范了黄山南大门旅游市场秩序(12月26日《法制日报》)。

  旅游业是一个综合性朝阳产业,监管难题在景点旅游的模式下尤为突出。不少地方的旅游市场监管具有应急性、临时性的色彩,尤其是应对假日经济而生的临时联合执法机制,大多在节假日过后就失灵了,旅游市场日常监管的依法治理往往难以到位。

  应该看到,我国旅游业仍处于黄金发展期,同时也是结构调整期、游客文明素质逐步提升期、旅游市场逐渐规范期及各类矛盾凸显期,传统监管方式已经不能满足当前旅游市场的开放度、多元化、无边界的要求。因此,要破解市场监管中人手不够、力量单薄、手段有限等难题,亟待创新综合监管体制,使旅游监管从行业监管走向综合治理。只有齐抓共管,形成长效治理措施,才能管好旅游市场秩序,才能树立起旅游景区宜居、宜游、宜业的良好形象,促进社会和经济全面发展,在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现象后,促进旅游业提质增效。

  首先,要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创新综合监管机制是旅游业供给侧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举措,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的发展,是发展理念的创新,发展模式的革命,发展路径的根本转变。要将行业市场秩序监管与各部门诚信体系建设、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等工作结合起来,及时公布相关市场秩序监管情况。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加大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惩处力度,强化随机抽查威慑力,引导相关市场主体自觉守法。在设立旅游警察、旅游法庭的同时,要逐渐建立健全综合协调、联合执法、综合管理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

  其次,要创新执法形式和管理机制,加快理顺旅游执法机构与政府职能部门职责关系,将旅游市场执法列入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执法协作,建立旅游市场执法机构与公安机关案情通报机制,及时查处侵害旅游者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长效机制,对重大处罚决定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旅游执法裁量权要有基准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合理规范裁量种类、幅度。要进一步明确对不同类型旅游违法行为的处理责任主体,使消费者进一步了解在市场监管问题上不同行政机关的分工,以便告状有门,依法维权;同时,权力配置的科学化也会进一步减少不同行政机关之间可能出现的责任推诿现象,从而形成完善的监管体系。对影响旅游市场秩序的重大事件要实行督办问责制度。

  再次,要依托现代化通信网络平台,提升旅游市场监管的科技含量和实际效能。毕竟互联网是一个大的发展趋势,在线旅游的规范问题要提到议事日程上。要通过建立移动监管执法系统,运用无线虚拟专网把监管执法延伸到执法现场,使基层一线监管执法人员能够运用更加快捷、高效的管理服务手段,使相关监管主体通过移动终端无线访问数据库,及时有效地开展移动办公、现场监管、信息查询等,确保各监管主体在旅游市场综合监管中更好地履行职能,服务广大游客。

(责任编辑:范戴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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